锦州市生态环境局污染源自动监测设备监督检查技术服务项目招标公告(原标题:锦州市生态环境局污染源自动监测设备监督检查技术服务项目)
全部类型辽宁锦州2026年04月13日
点击登录查看污染源自动监测设备监督检查技术服务项目
(招标编号:****)
项目所在地区:辽宁省,锦州市
一、招标条件
本点击登录查看污染源自动监测设备监督检查技术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自筹,招标人为点击登录查看。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点击登录查看污染源自动监测设备监督检查技术服务,详见采购文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点击登录查看污染源自动监测设备监督检查技术服务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点击登录查看污染源自动监测设备监督检查技术服务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文件及辽宁省财政厅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做好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工作的通知》辽财采(2021)153号文件的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08时30分到****17时00分
获取方式:现场领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09时30分
递交方式:点击登录查看(辽宁省锦州市****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09时30分
开标地点: 点击登录查看(辽宁省锦州市****
七、其他
1.包号:001
2.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3.预算金额:165780.00 元
最高限价:165780.00 元
4.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90 天内全市在线监测企业核查工作全部完成,成果文件通过验收
5.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6.售价:500 元
7.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8.购买采购文件时须携带以下材料:(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不需提供);(3)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以上资料加盖公章一套。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凌河区****
联系人:齐先生
电话:0416 - ****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辽宁省锦州市****
联系人:王女士
电话:0416 - ****
电子邮件:****@1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