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安盟本级政府投资非经营性项目代建中心内蒙古自治区兴安盟森林草原消防队伍能力提升项目招标代理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全部类型内蒙古兴安盟2026年04月10日
内蒙古自治区兴安盟森林草原消防队伍能力提升项目招标代理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原盟公安局一楼东侧102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 10时0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内蒙古自治区兴安盟森林草原消防队伍能力提升项目招标代理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94,4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内蒙古自治区兴安盟森林草原消防队伍能力提升项目 第1包):
合同包预算金额:94,4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94,400.00元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 1-1 | 采购代理服务 | 招标代理 | 1(个) | 详见采购文件 | 94,400.00 | -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登记注册,近三年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2.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到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查询供应商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供应商应具备满足招标采购需求依法依规组建的评审专家库及开展招标工作必须的独立开评标场地和设备设施。 5.供应商存在下列情形的,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项目竞标: (1)不同供应商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的;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 6.供应商或其相关人员被行政机关认定或被纪检监察机关等相关部门查实存在行贿行为的不得参加本项目竞标。 7.其他要求:供应商需提供供应商承诺书(格式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标。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内蒙古自治区兴安盟森林草原消防队伍能力提升项目 第1包)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无
时间: **** 至 **** ,每天上午 08:30:00 至 11:30:00 ,下午 14:30:00 至 17:30:0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原盟公安局一楼东侧102室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0
截止时间: **** 10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原盟公安局一楼东侧101室或102室
时间: **** 10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原盟公安局一楼东侧101室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无
名 称: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乌兰浩特市****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 称: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原盟公安局一楼东侧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
电 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