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清远市医疗保障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状态变更的通知
全部类型广东清远2026年04月09日
(编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做好2025-2026年度医疗保障定点医药机构服务协议签订工作的通知》(清医保监函〔2025〕47号)和《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广东省医药机构医疗保障协议管理经办规程(试行)〉的通知》(粤医保规〔2025〕3号)等文件规定,清远市****
| 序号 | 机构代码 | 医药机构名称 | 机构地址 | 备注 |
| 1 | H**** | 清远市粤美口腔门诊有限公司 | 清远市**** | 协议自动终止 |
| 2 | H**** | 清远市粤美口腔门诊有限公司清和大道口腔诊所 | 清远市**** | 协议自动终止 |
清远市清新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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