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顺县2026年普通省道路基路面养护工程答疑澄清公告
全部类型浙江温州2026年04月09日
泰顺县****
第一号补遗书 致招标文件持有者:
根据招标文件第一卷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2.2条、第2.3条的规定,招标人─点击登录查看发布第一号补遗书(共 2 页),本补遗书
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有不一致之处,均以本补遗书为准。
一、对招标文件的修改
1、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B.项目专用合同条款第15.4.4项(2)内容修改为:
“(2)材料单价:按本项目合同专用条款16.1款公布的基期价格计入,如16.1款无规定基期价格的材料按以下方式计入:
a.钢材和水泥材料单价根据温州市****
市****
b.地方材料单价根据温州市****市公路
水运工程地方材料价格信息泰顺县含税信息价。
c.外购材料单价根据温州市****
市****
d.汽、柴油材料单价根据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的浙江省汽、柴油零售含税价格。
e.石油沥青、改性沥青材料单价根据温州市****
2月温州市****
f.交通安全设施材料单价根据温州市****
州市****
g.温州市****
息价。若上述信息中没有材料市场价格由发包人、监理人、承包人共同调查核实投标时的单价。”。
2、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均修改为:****15:00:00。
3、其他按招标文件规定执行。
二、公布工程量清单预算、调整系数及下浮系数三个连续值
1、招标人报造价主管部门备案后的以施工图预算为基础的工程量清单预算为:(大写)人民币 捌佰壹拾陆万叁仟柒佰捌拾陆元整(¥81
63786.00元)。
2、调整系数三个连续值为:0.97、0.98、0.99。
3、下浮系数三个连续值为:0.5、1.0、1.5。
(以下无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