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更【机器管招投标】 宁远县泠江、重华等4个农贸市场提质改造项目
全部类型湖南永州2026年04月09日
公告信息
| 公告标题 | 宁远县泠江、重华等4个农贸市场提质改造项目工程 | ||
| 公告类型 | 更正公告 | 公告发布时间 | **** |
| 投标截止时间 | **** 09:00:00 | 开标时间 | **** 09:00:00 |
| 变更/澄清说明 | “变更/答疑说明文件”中涉及评审的实质性内容(评审因素、业绩类型界定、判断依据等),如牵引指标牵出的业绩定义范围规模、人员要求的专业类型及等级、奖项的描述定义等,应与重新编制的招标文件(“答疑文件正文”)保持一致;如不一致的,以“答疑文件正文”为准,“答疑文件正文”作为评审的唯一依据和评审唯一支撑。 | ||
| 公告内容 | 各潜在投标人: 点击登录查看受点击登录查看的委托,对宁远县泠江、重华等4个农贸市场提质改造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发布了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现对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有关内容做如下更正及澄清补充: 一、 对招标公告及文件的修改: 1、项目基本情况:项目位于宁远县县城区域内。新建一座农贸市**** 修改为:项目基本情况:项目位于宁远县县城区域内。新建一座农贸市**** 2、4.投标人资格要求 4.4本项目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编制单位及其评估单位: □不得参加投标 □允许参加投标,且招标人在发布招标文件时应同步公开已经完成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 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设计图纸可编辑)。 修改为:4.投标人资格要求 4.4本项目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编制单位及其评估单位: □不得参加投标 √允许参加投标,且招标人在发布招标文件时应同步公开已经完成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 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设计图纸可编辑)。 3、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8.7 工期延误 8.7.2 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 因承包人原因使竣工日期延误,每延误1日的误期赔偿金额为合同协议书的合同价格的 %或人民币金额为: 、累计最高赔偿金额为合同协议书的合同价格的 %或人民币金额为: 。 ” 修改为: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8.7 工期延误 8.7.2 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 因承包人原因使竣工日期延误,每延误1日的误期赔偿金额为合同协议书的合同价格的 / %或人民币金额为: / 、累计最高赔偿金额为合同协议书的合同价格的 / %或人民币金额为: / 。 ” 4、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11.2 缺陷责任期 缺陷责任期的期限: 。” 修改为: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11.2 缺陷责任期 缺陷责任期的期限: 两年(24个月) 。” 二、对投标人问题的回复如下: 1、 请问本项目拟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同时满足拟任施工负责人的要求)是否可以兼任施工负责人请明确回复! 回复 :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可以兼任施工负责人 。 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均不变。 本次澄清更正公告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与原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原招标文件中与本澄清公告内容不一致之处,以本澄清更正公告为准,其他内容不变。请各投标单位知悉,恕不另行通知。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 ( 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 ) 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单位自行负责。 ( 1 ) 招 标 人: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宁远县**** 联 系 人:点击登录查看 电 话: **** 传 真: / 电子邮件: ****@163.com ( 2 ) 招标代理机构: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湖南省永州市**** 项目负责人:贾灵敏 项目组其他成员:王华兵、张飞 电 话: **** -8 传 真: **** 电子邮件: ****@qq.com ( 3 ) 行政监督部门:湖南省﹒永州市**** 地 址:宁远县**** 电 话: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