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市人民法院资产处置招标公告
全部类型海南东方2026年04月09日
根据《海南省省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规范资产处置流程,拟对我院一批废旧固定资产进行处置,欢迎具有专业资质的投标人报名参加。
一、报名相关事宜
1、报名时间:****前
2、报名时请发送资质要求中所需的材料企业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人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再生资源经营许可证等资质材料。
二、其他说明
1、现场竞标(现场勘查实物并报价)时间另行通知。
2、中标人应在确定成交并签订合同后3个工作日内付款,款项确认后,方可进行搬运等处置工作。处置工作须在付款后3个工作日内完成。
3、所有报废固定资产的拆除、搬运、保管、运输、交通等费用由竞买人承担。搬运过程中,竞买人必须规范操作,不得损坏和拿走其他非处置物资,对作业中发生的人身伤害或事故负全责。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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