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公安厅某队十三支队食堂物资采购服务(阿里地区)项目二次采购公告
全部类型西藏阿里2026年04月08日
招标公告项目概况:点击登录查看食堂物资采购服务(阿里地区)项目二次的采购人为点击登录查看,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请潜在供应商到点击登录查看(西藏阿里地区噶尔县****
一、项目基本情况招标编号:****项目名称:点击登录查看食堂物资采购服务(阿里地区)项目二次采购方式:公开招标预算金额:¥135万元(大写:人民币壹佰叁拾伍万圆整)最高限价:以采购人所在地市场价格的100%为基准价,各投标人以在基准价基础上的下浮率作为报价,不能为负数,且是固定唯一值。
(结算价格=基准价×(1-投标下浮率)×对应食材实际供货数量)即根据实际采购数量*基准价*(1-投标下浮率)据实结算。
采购需求:为保障点击登录查看食堂的正常、安全、高效运营,通过公开、公平、公正的方式,择优选择一家具备雄厚实力和良好信誉的食材配送服务供应商,负责食堂所需各类食材的定点配送工作,具体参数及要求详见采购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本项目采取一次招标三年沿用、实行一年一考核一签合同。
项目地点:西藏自治区阿里地区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适用):(1)按照《财政部〈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文件的规定,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2)执行《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文件规定;(3)执行《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件规定;(4)执行《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5)执行《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的规定,落实国家节能环保政策;(6)落实《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合作创新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24〕13号。
3.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本项目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项目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至****(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请在上班联系:上午10:30-13:30,下午16:00-18:30)方式:线下报名获取售价:850元方式:线下报名,报名材料:1.营业执照;2.法定代表人办理报名手续的须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带原件备查);非法定代表人办理报名手续的,须提交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带原件备查)、供应商为被授权人购买的近半年内任意1个月的社保证明。
3.至少提供1个类似项目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须包含项目信息页、签字盖章页等合同关键页。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及项目开标时间:****16时00分地点:点击登录查看(西藏阿里地区噶尔县****
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1.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信用查询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至投标截止时间。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公告发布媒介:本公告在《》(https:www.chinabidding.com.cn)上发布,后续澄清、更正、终止、中标(成交)公告请关注上述媒体。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采购人:点击登录查看地址:西藏自治区阿里地区噶尔路20号联系方式:陈老师****.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点击登录查看地 址:西藏阿里地区噶尔县****点击登录查看****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