尼玛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对尼玛县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自主定标细则(草案)征求意见建议的公告
全部类型西藏那曲2026年04月07日
为深化我县房屋建筑和市****
为广泛凝聚社会共识,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现面向全县各类市场主体、行业协会及社会各界人士公开征求意见建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请各单位和个人在征求意见期限内,通过以下任一方式反馈意见建议:
书面反馈:将书面意见(加盖单位公章或个人签名)邮寄至尼玛县住建局办公室(地址:西藏自治区那曲市点击登录查看,邮编:853200);
电子邮箱:发送至****@qq.com(邮件主题请注明“自主定标细则草案意见反馈+单位/姓名”);
电话反馈:拨打****(工作日上午10:00-13:00,下午15:30-18:30);
现场反馈:前往尼玛县住建局办公室当面提交意见。
1.请在反馈意见时注明单位名称、姓名、联系电话及通讯地址,以便进一步沟通衔接;
2.逾期未反馈意见的,视为无异议;
3.我局将对收集的意见建议认真梳理研究,充分吸纳合理内容,对草案修改完善后按程序印发实施。
附件:1.尼玛县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自主定标细则(草案)
2.尼玛县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自主定标细则(草案)起草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