珲春市智能化新能源发电动力系统建设项目(一期)甲醇新能源动力总成及甲醇增程式矿卡生产线招标公告(原标题:珲春市智能化新能源发电动力系统建设项目(一期)甲醇新能源动力总成及甲醇增程式矿卡生产线)
全部类型吉林延边2026年04月07日
珲春市智能化新能源发电动力系统建设项目(一期)甲醇新能源动力总成及甲醇 增程式矿卡生产线
(招标编号:****)
项目所在地区:吉林省,延边朝鲜族自治州,珲春市
一、招标条件
本珲春市智能化新能源发电动力系统建设项目(一期)甲醇新能源动力总成及甲醇增程 式矿卡生产线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32250 万元,招 标人为点击登录查看。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采购内容:甲醇新能源动力总成及甲醇增程式矿卡生产线(详细见清单内容)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珲春市智能化新能源发电动力系统建设项目(一期)甲醇新能源动力总成及甲醇 增程式矿卡生产线;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珲春市智能化新能源发电动力系统建设项目(一期)甲醇新能源动力总成及甲醇 增程式矿卡生产线)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 二条的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详见磋商文件内 容。
2.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
2.2《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
2.3《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具有相关的经营范围,并在人员、专业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技 术能力;
(2)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不良经营行为、重大安全事故及 质量问题、因投标人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争议纠纷及仲裁和诉讼等重大违法记录
(须提供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声明函)。
(3)投标人必须未被列入“信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等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 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须提供网络截图)。
(4)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近一年财务状况良好,须提供 2024 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若投标人为 2025 年以后注册成立公司的,须提供银行 资信证明;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近 6 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缴 纳记录)。
(5)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6 年 04 月 07 日 00 时 00 分到 2026 年 04 月 13 日 16 时 00 分 获取方式:详见公告内容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 年 04 月 29 日 14 时 00 分
递交方式:点击登录查看(珲春市政务中心 2404 室招标代理科)纸质 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 年 04 月 29 日 14 时 00 分
开标地点:点击登录查看(珲春市政务中心 2404 室招标代理科)七、其他
珲春市智能化新能源发电动力系统建设项目
(一期)甲醇新能源动力总成及甲醇增程式矿卡生产线
项目概况
珲春市智能化新能源发电动力系统建设项目(一期)甲醇新能源动力总成及甲醇增程式矿卡 生产线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点击登录查看(珲春市政务中心 2404 室招标代理 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6 年 04 月 29 日下午 14:00 整(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计划编号:****
2.项目名称:珲春市智能化新能源发电动力系统建设项目(一期)甲醇新能源动力总成及甲
醇增程式矿卡生产线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预算金额:人民币 322,500,000.00 元
5.采购内容:甲醇新能源动力总成及甲醇增程式矿卡生产线(详细见清单内容)
6.合同履行期限:中标供应商应在本合同生效且经双方书面确认满足合同及进场条件相关内 容后 270 日内,完成货物的进场、安装及调试。
7.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及行业合格标准且满足双方约定的技术协议书需求。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详见磋商文件内 容。
2.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
2.2《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
2.3《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具有相关的经营范围,并在人员、专业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技 术能力;
(2)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不良经营行为、重大安全事故及 质量问题、因投标人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争议纠纷及仲裁和诉讼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声明函)。
(3)投标人必须未被列入“信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等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 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须提供网络截图)。
(4)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近一年财务状况良好,须提供 2024 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若投标人为 2025 年以后注册成立公司的,须提供银行 资信证明;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近 6 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缴 纳记录)。
(5)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三、 报名时间、地点及需要提供的材料
潜在合格的投标人可于 2026 年 04 月 07 日—2026 年 04 月 13 日,每日上午 9 时至 11 时,下午 14 时至 16 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到点击登录查看(珲春市政 务中心 2404 室招标代理科)购买招标文件或将以下所需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扫描后(PDF 格式)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点击登录查看邮箱(****@163.com)并拨 打采购代理机构电话进行确认。报名须提交下列相关资料: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2、开户许可证(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四、采购文件发售
1.发售时间:2026 年 04 月 07 日—2026 年 04 月 13 日,每日上午 9 时至 11 时,下午 14 时 至 16 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点击登录查看(珲春市政务中心 2404 室招标代理科)3.发售方式:电子版发送,不办理邮寄业务。
4.售价:2000 元整,售后不退。
五、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采购开标时间
2026 年 04 月 29 日 14 时 00 分。
1、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2、有效投标企业不足三家时,采购人重新招标。
六、开标地点
点击登录查看会议室(地址:吉林省珲春市****中心 24 楼)开标室。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珲春市
联 系 人:点击登录查看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