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枝特区第一中学艺术生专业培训机构比选公告
全部类型贵州六盘水2026年04月04日
为搭建高考立交桥,促进我校艺术特色教育高质量发展,规范艺术生专业培训管理,保障学生培训安全,满足学生艺术高考备考需求,切实减轻学生专业培训家庭负担,由参培家长自主推选代表,在学校监督指导下,面向社会公开比选1家具备相应资质的艺术类社会培训机构,为我校艺术生提供专业培训服务。本次比选遵循 “公开、公平、公正、择优” 原则,结合我校艺术培训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公告,现予以公示,欢迎符合条件的机构踊跃参选。学校不组织、不指定、不收费、不牟利。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
点击登录查看艺术生专业培训教学项目
(二)培训内容
高三艺术专业联考集训,集训科目涵盖美术、音乐、舞蹈、播音主持、书法等高考艺术相关科目。
(三)合作时间
合同实行1年1签,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当届学生艺术联考、校考全部结束且机构所有培训义务履行完毕之日止。
(四)三方职责及有关说明
1.学校职责:(1)提供免费培训所需:教室、训练场地、水电,让利给学生,减少培训费用。(2)负责培训期间的校园公共秩序管理,有权开展上课巡查、对机构教师教学质量进行考评,我方考评认定不合格的,有权要求机构限期更换不合格教师。(3)协助家长代表与机构沟通对接,不参与教学内容实施、费用核算及收取相关事宜。(4)学校不承担培训教学专项安全责任,仅承担校园公共区域一般管理责任。
2.家长代表职责:由参培学生家长自愿推选代表组成家长代表小组,负责与中选机构协商培训细节、监督培训质量、公示收费标准,不参与任何费用核算、收取、保管;最终由每位家长与机构单独签订培训协议,全程代表参培学生及家长行使监督权、建议权。
3.机构职责:(1)严格按照培训协议及参选承诺开展教学工作,派驻所有授课教师均须符合本次比选公告要求的资质条件,配备足额合格师资,规范教学管理,确保培训质量。若需更换授课师资,须提前15日向学校及家长代表出具书面申请,说明更换理由及新师资的完整资质证明,经学校及家长代表共同审核同意后方可更换,更换师资的资质不得低于原派驻师资标准,否则视为机构违约。(2)负责培训期间学生的全部专项安全教育、日常管理及相关安全赔偿责任。(3)必须为参训学生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4)接受学校、家长代表的监督与管理。
机构开展培训应当严格遵守我校各项校园管理规章制度,服从我校日常教学管理安排,培训时间不得与我校文化课教学安排冲突;所有进入校园的机构工作人员,均须提前向我方报备身份信息,经我方同意后方可进入校园开展工作。
若机构出现以下情形之一,学校有权协同家长代表单方解除合作:(1)教学质量未达承诺标准且拒不履行退费承诺;(2)擅自提高收费标准或违规收取合同外费用;(3)未按要求配备合格师资或擅自更换师资;(4)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且未妥善处置。
4.费用说明:本次培训所有费用均由参培学生家长自行承担,学校不收取任何费用,不参与费用核算及收取工作;培训收费标准由家长代表与中选机构协商确定,不得高于贵州省教育行政部门或权威行业协会发布的当年度同类高三艺术联考集训的平均收费标准或指导价格,严禁擅自提高收费标准,分3次阶段性收费,具体收费方式由家长代表与机构协商。
5.履约保障:中选机构须在合作协议签订前向教育部门指定的预收费监管账户或我方指定账户缴纳履约保证金,用于约束机构规范办学行为。履约保证金金额最低不低于10万元。若发生协议约定的违约情形,保证金优先用于向学生、家长支付应赔款项,若因机构违约造成我方损失的,保证金可优先用于赔偿我方损失。若中选机构发生公告第七条第2款及培训协议中约定的任一违约情形,学校有权单方决定将履约保证金全部或部分用于赔偿学生、家长损失或作为违约金予以没收,且机构应在收到学校书面通知后3日内补足保证金至约定金额。协议终止且无任何违约行为的,保证金无息退还。
二、参选机构基础条件(必选,缺一不可)
参选机构须同时满足以下基础条件,不计入总分,缺任意一条均视为不合格,取消参选资格:
1.办学资质:公办院校须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民办培训机构须提供《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民办非企业法人登记证》(或《营业执照》),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加盖参选机构单位公章。
2.完税证明:提供2023年至2025年税务系统开具的完税证明(加盖公章);若2025年完税证明未办理完毕,可提供2022年至2024年完税证明。
3.办学场所:在校外具备独立、稳定的办学场所,且正常经营,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加盖公章)。
4.企业认证:参选机构须在所在省(市、区、县)教育主管部门公示的培训机构白名单之列,提供相关公示截图或证明材料(加盖公章)。
5.师资要求:选派到我校开展教学工作的教师,须提供有效健康证明、无犯罪记录证明,且具备艺术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相应教师资格证书或艺术专业认证证书。
6.合作经验:近5年(2020年至今)有各类高中学校合作开展艺术生培训的相关案例,且合作成效良好(提供合作协议、学校评价等佐证材料,加盖公章)。
三、比选评分细则(总分100分)
(一)综合实力(40分)
1.人员配备(20分):派驻我校的美术、音乐、舞蹈、播音主持、书法各科教师,均具备艺术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具备教师资格证书或艺术专业认证证书,每满足1科得4分,全部满足得20分。
2.合作案例(10分):近5年(2020年至今),与贵州公立高中合作开展艺术培训案例及成绩(有该校的相关证明),每1个案例得3分,最高6分;合作案例持续时间满3年加2分,每多1年再加2分,最高加4分。
3.服务方案(10分):提供针对性的《点击登录查看艺术培训服务方案》,涵盖教学计划、师资配置、安全保障、应急处置等内容,方案严谨、贴合我校实际、可操作性强,附翔实佐证材料,得8-10分;方案较规范、基本贴合实际,得5-7分;方案笼统、针对性差,得1-4分;未提供方案得0分。
(二)培训承诺(30分)
1.成绩承诺(15分):承诺同一届艺术生贵州省艺术统考最低分分美术不低于240分、音乐类不低于200分、播音主持不低于230分、舞蹈类不低于200分、书法类不低于240分,平均分承诺最高得15分,依次递减1分,未提供承诺得0分;
2.退费承诺(8分):明确承诺,若因机构教学原因导致实际统考平均分未达承诺标准,提供具体退费比例、计算方式及执行时限,退费比例最高得8分,依次递减1分,未提供承诺得0分。
3.开班承诺(7分):承诺各高考艺术科目开班最低人数,人数最低得7分,依次递减1分,未提供承诺得0分。
若在本公告及后续培训协议中作出的任何承诺(包括但不限于成绩、退费、开班、服务方案等)未能履行或兑现,除按约定承担对学生的退费责任外,还应向学校支付相当于当年总培训费用10%的违约金,用于弥补学校管理资源损耗及声誉损失。
(三)服务适配性(30分)
1.贴合我校需求(15 分)
(1)制定分层教学方案(基础班/提高班/冲刺班),明确各阶段教学目标、课时、内容,得4分。
(2)制定贵州省艺术统考专项备考方案(真题、模考、查漏补缺),得4分。
(3)每月1次学情分析与教学调整,有书面记录与调整机制,得3分。
(4)提供集训作息、课堂管理、作业批改、家校沟通具体细则,得2分。
(5)培训时间不与学校文化课冲突,服从学校整体安排,得2分。
无分层或无统考方案,本项最高得8分。
2.沟通配合(8分)
(1)每周向家长代表和学校提交教学简报(进度、考勤、问题),得2分。
(2)24小时内响应学校、家长合理诉求与问询,得2分。
(3)每月至少1次现场反馈学情,得2分。
(4)主动配合学校巡查、考评、资料报送,无推诿拖延,得2分。
缺项按项扣分;未建立固定沟通机制,本项最高得4分。
3.过往评价(7分):提供合作学校、学生及家长的评价材料,评价优秀得5-7分,评价良好得3-4分,评价一般得1-2分;曾与区内公立高中合作且评价优秀的,直接得7分。
四、参选资料要求
1.格式要求:参选文件可参照本公告附件格式制作,也可自拟格式,但需确保内容完整、条理清晰、符合公告要求,所有材料均需加盖参选机构公章。
2.内容要求:参选文件须包含《参加比选确认书》、法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参选机构资质证明、完税证明、办学场所证明、师资相关证明、合作案例及佐证材料、服务方案、各项承诺材料、过往评价材料等,具体可参照附件清单准备。
3.真实性要求:所有参选资料须真实有效,严禁弄虚作假,若参选阶段发现资料造假,立即取消参选资格,且三年内不得参与我校任何相关比选活动;若中选合作后发现资料造假,我方有权单方解除合作,扣除全部履约保证金,且五年内不得参与我校任何相关比选活动。
五、比选流程及相关说明
1.报名确认:参选机构确认参加比选的,须提交签字盖章的《参加比选确认书》,于****12:00(北京时间)前,将电子扫描件发送至我校报名联系人,同时将原件装订在参选文件中。
2.文件递交:参选文件须密封包装,标明机构名称及参选人姓名,于****12:00(北京时间)前,现场递交至点击登录查看教务处,逾期不予接收。
3.资格初审:****14:00,由学校教务处、家长代表组成评审小组,对照基础条件进行资格初审,不合格者当场淘汰。
4.综合评审:评审小组依据评分细则,对通过初审的机构进行独立评分、汇总复核,全程保密。评审小组成员与参选机构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公平评审的,应当主动回避;参选机构发现评审人员存在应当回避情形的,可在评审开始前以书面形式向我校提出回避申请。
5.结果公示:评审结束后,当场公布得分排名及中选机构,同时在学校官网公示3个工作日,接受监督;公示无异议后,由家长代表与中选机构协商培训细节、签订培训协议。
6.特殊情况:若现场参选机构不足3家,本次比选作废,学校将另行组织比选。
六、报名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钱宏(教务处)
联系电话:****
联系人:吴刚(教务处)
联系电话:****
七、其他说明
1.本次比选不收取任何参选费用,参选机构自行承担参选过程中产生的所有费用。
2.中选机构须严格按照培训协议及参选承诺开展工作,接受学校、家长代表的监督。若中选机构出现以下情形之一,均视为严重违约,学校有权单方立即终止合作,扣除全部或部分履约保证金,并要求机构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1)教学质量、安全管理未达到本公告及培训协议约定标准,经学校或家长代表书面指出后未在5日内有效整改的;(2)实际统考成绩未达到其承诺标准且未按承诺方案足额、及时退费的;(3)擅自提高收费标准、增加收费项目或收费后缩减服务内容的;(4)其选派教师不具备本公告要求的资质,或存在违法、违纪行为,损害学校声誉或学生利益的;(5)发生安全责任事故的;(6)其他违反本公告、其承诺或培训协议约定,损害学校、学生及家长利益的行为。
3.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点击登录查看所有。
附件:1. 参加比选确认书
2. 法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
3. 比选项目响应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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