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建工物业公司]安徽建工物业公司蚌埠印山樾项目生活垃圾清运招标标段1采购公告
全部类型安徽蚌埠2026年04月03日
[安徽建工物业公司]安徽建工物业公司物业公司蚌埠印山樾项目生活垃圾清运招标标段1采购公告
点击登录查看 现对蚌埠印山樾项目生活垃圾清运采购 进行询价采购,同等条件下选择最低价中标。欢迎具备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 蚌埠印山樾项目生活垃圾清运采购
二、招标编号: ****
三、招标内容:
1、招标内容:蚌埠印山樾项目生活垃圾清运采购,采购内容包含:
2、控制价:19320 元(税率:3%),报价超过控制价为无效报价。若投标人投标税率不同,造成投标价不能公正科学评审时,招标人有权将所有投标人投标报价折算成税前价,并将税前价作为评标价。
3、标段划分:分为 1 标段,拟选择 1 个中标人。
4、项目地点:安徽省蚌埠市****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在评标阶段的资格审查中必须全部满足,且不受报名通过与否影响:
1、法人资格要求: 有效营业执照、基本账户信息。
2、资质证书要求 : / 。
3、类似业绩要求: 要求投标人提供近 3 年内(2023 年 1 月 1 日至今)一份金额不低于 1.2 万元的类似合同业绩证明(以合同签订时间和金额为准。若合同中未注明合同额,需附相应类似业绩合同转账记录或发票,转账记录或发票总额须达到业绩要求金额)。
4、安徽建工集团电子化招采平台(五、招标方式
本项目采用招标方式:询价采购
六、投标报名及询价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并符合资格要求者,于投标截止时间前自行登陆安徽建工电子化招采平台,找到对应项目,下载询价采购文件,并在网上进行报名、报价(询价表须盖章上传)(网址:cg.aceg.com.cn),投标人对清晰度负责,关键字迹模糊不清无法辨认的按废标处理。
1)登陆招采平台,投标人在供应商窗口输入企业名称和密码后登陆系统。
2)进入“项目报名 ”模块的 “设备材料类 ”、“工程劳务类 ”、“专业分包类 ”、“咨询服务类 ”、 “劳务班组类 ”中找到拟投标项目,点击“我要报名 ”;再点击“ 网上支付 ”按钮,扫描二维码支付(支付宝、微信、云闪付),支付完成后,点击“下载招标文件 ”按钮下载招标文件,已报名的项目可在“项目投标 ”模块查看。
3)如有招标答疑、补遗、澄清或修改,招标人将于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在招采平台补遗澄清栏发布。
4)未注册供应商及终审未通过的供应商必须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完成招采平台的注册资料上传、通过审核,否则无法进行报名。具体注册流程可以查阅招采平台--供应商须知--供应商系统操作流程介绍。
5)投标人应合理安排招标文件获取时间,特别是网络速度慢的地区防止在系统关闭前网络拥堵无法操作。如果因计算机及网络故障造成无法完成招标文件获取,责任自负。
2、招标文件费用 100 元/份(不退);
3、投标保证金: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叁佰元整 (¥:300 元),招标项目为多标段,投标人同时投标两个及以上标段时,投标保证金不需重复缴纳。投标人以转账方式一次性足额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银行转账凭证必须附在投标文件中作为其投标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投标人在“项目投标 ”模块,对应具体投标项目的项目流程,点击“保证金查询 ”按钮,可查看保证金账户信息(请勿缴纳错误账号)和到账状态;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未能在招采平台查证到账的,其投标无效。未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招标结果公示期满后 15 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无息)。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并由招标人备案后 15 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无息)。若投标人发生以下任一种情况,其缴纳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2)中标人放弃中标或在收到中标通知后拒签合同;
(3)中标人未能或拒绝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合同履约保证金或银行履约保函;
4、履约保证金:合同履约保证金为合同总价的 5 %,合同签订前由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人指定账号按时足额缴纳。
七、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2026 年 4 月 9 日 9 时 00 分 。
八、结算及付款方式:
1、付款类型:付款前需提供全额结算增值税专用发票。
2、结算及付款方式:按季度结算,每满三个月中乙方提供垃圾清运签到表, 甲方小区负责人对乙方服务进行验收并办理结算。甲方凭结算单和增值税发票(专票或普票)入账,税率 %,结算后次月 15 日后银行转账支付服务费。乙方应向甲方开具符合国家税收法及本合同约定的合法、有效发票。若乙方提供的发票不符合法规规定或合同约定,乙方须全额赔偿甲方因此产生的全部损失,并按不合规发票对应税额的 2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九、黑名单管理:
1、投标人存在以下行为之一的,将被纳入安徽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黑名单 ”管理并予以披露,期限自认定之日起暂定 3 年。
(1)非法以他人名义投标、弄虚作假或者恶意投诉的;
(2)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的;
(3)起诉(仲裁)建工控股或建工控股所属单位,不愿达成合理的和解或调解协议的;导致其他单位起诉(仲裁)建工控股或建工控股所属单位,并造成实际损失的;要求建工控股或建工控股所属单位协助执行或其他行为给建工控股或建工控股所属单位造成实际损失的;
(4)在“黑名单 ”管理处罚期内合作方的法定代表人任其他合作方法定代表人或实际控制人的;
(5)违反合同约定,情节严重的;
(6)其他行为给建工控股或建工控股所属单位造成损失,且拒不赔偿的;
(7)严重违反建工控股其他管理规定或建工控股认为需要纳入“黑名单 ”管理的。
2、投标人存在以下行为之一的,将被纳入安徽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黑名单 ”管理并予以披露,期限自认定之日起暂定 5 年。
(1)在招投标过程中相互串通投标的;
(2) 以提供虚假业绩等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
(3)违反合同约定,情节严重且拒不改正的;
(4)中标后恶意放弃中标或不按规定期限签订合同或不按时缴纳履约保证金(或银行保函)的;
(5)合作过程中存在挂靠行为的。
3、纳入“黑名单 ”管理的投标人,存在以下情形的, 自公布之日起终身禁止与其建立合作关系。
(1)向建工控股或建工控股所属单位工作人员进行商业贿赂的;
(2)两次纳入“黑名单 ”管理的, 自第二次纳入“黑名单 ”之日起终身禁止与其建立合作关系。
十、联系方式
1、招标人: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 安徽省合肥市****
联系人: 点击登录查看 ,电话: **** ,电子邮箱: / 。
2、招标部门:点击登录查看项目管理部
地址: 安徽省合肥市****
管理部。
联系人: 常工 ,电话: **** ,电子邮箱: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