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清廉医采综合服务平台医疗馆(空气波压力治疗仪)采购需求征集意见公告
全部类型山东烟台2026年04月03日
烟台市清廉医采综合服务平台医疗馆(空气波压力治疗仪)采购需求征集意见公告
一、项目概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烟台市清廉医采综合服务平台医疗馆(空气波压力治疗仪)采购
采购方式:其他 其他
预算金额:¥3.6000万元
三、征求意见内容及方式
1、征求意见内容
对本项目采购需求中的技术要求及商务条款进行征集。
2.1供应商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须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无不良信用信息记录(征集人、采购代理机构查询)。
2.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满足《政府采购框架协议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八条规定:货物项目框架协议的入围供应商应当为入围产品生产厂家或者生产厂家唯一授权供应商。
2.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如为生产厂家,所报设备为第二、三类医疗器械的,须具有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生产范围须涵盖所投设备);供应商如为生产厂家唯一授权供应商,所报设备为第三类医疗器械的,须具有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经营方式须包括批发、经营范围须涵盖所投设备)。
2.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即日起至回复意见截止时间止,登录烟台市清廉医采服务平台后,即可免费下载。
1.回复意见截止时间
**** 23:59
2.回复意见格式
请按照附件提供的参考格式回复意见。
供应商对本项目采购需求(征求意见稿)公告有异议的,可将书面意见(加盖公章)通过烟台市清廉医采服务平台进行反馈。
1.采购人信息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