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能源海南区域充电站类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代初步设计编制服务招标预告(原标题:海南能源海南区域充电站类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代初步设计编制服务)
全部类型海南海口2026年04月03日
采办计划公告
应答人及时了解项目采办信息,现将气电集团海南分公司海南能源海南区域充电站类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代初步设计编制服务采购计划公开如下:
| 序号 | 采办包 名称 | 采购范围与主要技术指标 | 预计发标时间 | 应答人资质基本要求 | 备注 |
| 1 | 海南能源海南区域充电站类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代初步设计编制服务 | 编制充电站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代初步设计,并组织通过报告评审。 | 2026年5月 | 1.营业执照:投标人须是符合下列条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具备国家认可经营资格的其他组织: 2.资质要求:具有有效的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工程设计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3.业绩要求: (1)应答人在近5年(****-投标截止日)至少具有1项已完成的充电站设计业绩。 (2)业绩证明文件包括:业绩合同关键页(至少包括:合同首页、双方签字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页、合同金额页、工作范围描述页、主要技术要求页)和服务完成证明文件(如:采购方与供应商签字的服务验收报告或结算发票等能够证明服务完成的材料)。未提供业绩证明文件或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无法认定上述业绩要求的,视为无效业绩。 (3)业绩认定时间:以采购方与供应商签字的服务报告签字时间或结算发票开具时间为准;如各方签字日期时间不一致,以最晚签字日期为准。 |
本次公开的采办计划是本项目采办工作的初步安排,实际采购应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所有提供和反馈的信息只作为项目采办参考。
为促进应答人诚信投标,守法经营,进一步净化采办招投标环境,对存在下述情况之一的,按照集团公司应答人管理相关规定在全海油范围内进行处理:
1)提供虚假材料参与投标的,视造成损失程度给予至少“禁用一年”处理;
2)在招投标环节围标、串标的,给予“禁用两年”至“长期禁用”处理;
3)开标后在有效期内无正当理由中途撤销投标的,获取中标资格或成交资格拒绝签订合同的,给子“禁用一年”至“禁用两年”处理;
4)无事实依据对采购过程或采购结果进行乱投诉、举报的,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至“长期禁用”处理。
本次公告公示期为自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 。在此期间,有意参与某采办包的系统用户可在集团公司采办系统中提交反馈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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