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里木河流域干流水利管理中心2026年自有资金投资建设工程(干流防洪物资采购)招标公告
全部类型新疆巴音郭楞2026年04月03日
塔里木河流域干流水利管理中心2026年自有资金投资建设工程(干流防洪物资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库尔勒市
一、招标条件
本塔里木河流域干流水利管理中心2026年自有资金投资建设工程(干流防洪物资采购)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220万元,招标人为点击登录查看。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塔里木河流域干流水利管理中心2026年自有资金投资建设工程(干流防洪物资采购)(详见采购人需求)。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塔里木河流域干流水利管理中心2026年自有资金投资建设工程(干流防洪物资采购);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塔里木河流域干流水利管理中心2026年自有资金投资建设工程(干流防洪物资采购))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应附上法人和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3.提供2024年或2025年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新成立的公司按实际提供)。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说明)。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受行政主管部门的处罚不能参加投标),必须提供“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以上2个网站查询截图并加盖公章。(截屏有效期为开标前20天)(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及不良行为记录的投标单位,将拒绝其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6.提供近半年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和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
费凭证) 复印件, 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的, 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证明无需缴纳。
7. 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注: 供应商须保证所提交资料真实、完整、有效、一致, 否则自行承担由此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 从 2026 年 04 月 03 日 10 时 00 分到 2026 年 04 月 10 日 20 时 00 分
获取方式: 线下获取。获取地点 库尔勒市****
室。获取磋商文件应提供的资料: ①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并加盖公章(贰份)。②法定代表人身份
证明书原件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原件(贰份)及本人《居民身份证》原
件, 潜在投标供应商所递交的资料不齐或没有缴纳获取文件费用的将不予接受领取招标文
件, 导致的后果自行承担责任。(以上资料需提供复印件一式贰份, 加盖公章, 原件备查)。
售价: 800 元/标项(文件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 2026 年 04 月 23 日 10 时 30 分
递交方式: 库尔勒市****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 2026 年 04 月 23 日 10 时 30 分
开标地点: 库尔勒市****
七、其他
供货期限: 供货期为 60 个日历日
公告期限及发布媒介: 本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塔河网发布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点击登录查看。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 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 库尔勒市****
联系人: 刘恒博
电 话: ****
电子邮件: /
招标代理机构: 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 新疆巴州库尔勒市****
联系人: 赵玉华
电 话: ****
电子邮件: ****@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赵玉华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