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详情
项目编号: ****
项目名称: 物业管理服务
采购方式: 比价采购
预算金额(元): 577700.0000
最高限价(元): 0.0000
采购成本价(元): 0.0000
需求详情:
一、服务内容
(一)保洁服务(建筑面积约8560㎡):
1.室内保洁:具体包括大楼负1-7层公共区域地面、洗手间、墙体及附属设施、电梯、走梯、门窗、会议室、多功能厅、公共设施日常保洁。
2.室外保洁(硬化面积5000㎡,绿化面积1500㎡):
(1)主楼周边硬化道路(东至主干路)、停车场、室外台阶、草坪上漂、垃圾清运到指定中转站。
(2)冬季清雪及外运:主楼周边道路、停车场、室外台阶。
(3)绿化区域管理:绿化草木灌溉、养护、补苗、整形修剪、防旱排涝、冬防。
(4)窗体保洁:主楼、裙楼所有门窗及玻璃保洁(每年不少于两次),各门口上方雨搭保洁。
(二)保安服务:
1.责任范围:检察院所管辖全部区域,对职责内的保安工作全面负责。
2.确保单位人员财产、治安、消防、安全。
3.贯彻执行本院关于内部保卫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有关规定,建立健全保安工作制度。
4.对公共设备、设施的使用及维护。
5.对外来人员的管理与登记。
(三)食堂服务:
1.食堂服务应满足检察院职工用餐需求,提供早餐、午餐、晚餐。食堂应保证职工正常用餐,并保证饭菜质量。如遇加班,经办公室通知后,物业应提供加班餐。
二、技术要求
(一)工作要求:
1.工作岗位配备,公司需派一名主管人员负责沟通、协调工作;室内保洁员不少于3人,保安员不少于3人(响应文件中提供保安证),司机不少于1人,食堂工作人员不少于3人。
2.全自动洗地机1台、吸尘器1台、空气净化设备1台,清雪机1台,地面抛光设备1台。注:以上设备由中标供应商购买,必须留在本单位使用,不得外借。
(二)人员要求:
1.仪容仪表的基本要求
1.1上岗前应按规定穿着统一的制服,制服要干净、整洁,鞋子要干净。制服不得越季穿着或制服与便服混穿。
1.2自觉佩戴好工号牌,工号牌应端正地佩戴在左胸上方。
1.3女员工要适当化淡妆,发型应统一束扎于脑后,上班时应摘除项链、戒指等饰物,男员工发根不过衣领,不留小胡子,大鬓角。
1.4工作中严禁双手叉腰或将手抱在胸前和将手插在衣裤内。
1.5食堂工作人员必须持有健康证方可上岗。
2.言行规范及纪律要求
2.1接触职工及群众时应运用礼貌语言,主动向职工及群众问好、道谢、道别。
2.2工作中遇职工经过时应迅速停止作业,让出通道。
2.3与职工或者群众同行时,不得抢道而行;与职工或者群众相遇应靠边行走,不得从中间穿行,请人让路要礼貌。
2.4不接受职工或者群众的任何赠送礼品、礼金。
2.5不得当众更换、整理衣物。
2.6咳嗽、打喷嚏时应转身向后,并说对不起。
2.7发现职工或群众提拿大件或沉重物品,应主动帮助,主动为职工和群众开门。
2.8一切捡到物品要交公,并及时寻找失主,严禁私留。
2.9任何情况下,不允许与职工和群众发生争辩、顶撞。
2.10如工作期间保洁人员出现监守自盗行为,由此产生的损失由保洁公司承担;对派驻检察院的保洁人员工作不满意由保洁公司负责调换;如检察院有特殊日程安排,保洁公司要服从安排,并负担费用。
(三)保洁人员服务标准:
序号清洁项目 服务标准
1 公共区域地面清洁 1.清洁周期:每60分钟循环清洁一次
2.检查:每天检查四次以上
3.标准:洁净光亮、无烟头、无痰渍、无灰尘、无水渍、无纸屑、无杂物
2 大厅门及玻璃 1.清洁周期:即脏即清
2.检查:随时检查
3.标准:洁净光亮、无手印、无污渍、无水渍、无灰尘
3 窗户、窗台 1.清洁周期:窗台每2小时循环清洁一次,玻璃每周彻底清洁一次
2.检查:每天检查一次
3.标准:洁净光亮、无手印、无污渍、无水渍、无灰尘、无杂物
4 墙面、天棚除尘 1.清洁周期:每周清扫一次
2.检查:每季检查一次
3.标准:洁净、无灰尘、无蛛网
5 擦拭消防设施、办公区门外侧 1.清洁周期:每天清洁一次
2.检查:每周检查一次
3.标准:洁净、无水渍、无灰尘、无杂物
6 洗手间清洁 1.清洁周期:每1小时循环清洁一次
2.检查:每天检查三次以上
3.标准:地面洁净、无异味、无杂物、无水渍、无尿渍、无烟头;墙体光亮、无污渍、无水渍;隔板无污渍、无水渍;纸篓内外干净、及时倾倒;便器内外无污垢、无异味、无纸屑、无烟头、无大小便;洗手盆、镜子和拖布池保持表面光亮、干净、无污渍、无水渍、无杂物;窗台无灰尘、无污渍、无水迹、无纸屑、无烟头、无杂物;垃圾桶内外清洁、无异味、及时倾倒。
7 果皮箱 1.清洁周期:每1小时循环清洁一次
2.检查:每天检查三次以上
3.标准:洁净、无痰渍、无异味、无水渍、无裸露垃圾。
8 高空设施清洁
(2米以上) 1.清洁周期:每月一次
2.检查:每月检查一次
3.标准:洁净、无蛛网、无灰尘、无水渍、无痰渍
9 楼梯 1.清洁周期:每2小时循环清洁一次
2.检查:每天检查二次以上
3.标准:洁净、无灰尘、无杂物、无水渍
10 电梯轿厢 1.清洁周期:每2小时清洁一次、每周彻底清洁一次
2.检查:每天检查二次以上
3.标准:洁净、无纸屑、无烟头、无杂物、无指印、无水印
11 多功能厅、中心接待室 1.清洁周期:每天清洁一次
2.检查:每天检查一次,如有会议及时跟进检查
3.标准:洁净、无灰尘、无污渍、烟灰缸及时清倒、可随时接待会议
12 其他设施(指示牌、宣传板等) 1.清洁周期:每日清洁1次,每周彻底清洁一次
2.检查:每日检查一次
3.标准:洁净、无灰尘、无水渍
13 室外窗体、雨搭 1.清洁周期:每年两次
2.检查:室外窗体保洁完成后检查
3.标准:表面光亮、无灰尘、无水渍、无指印、蛛网、小广告。
14 室外垃圾桶 1.清洁周期:每日清洁1次
2.检查:每日检查1次
3.标准:外表干净、无灰尘、无痰渍、无异味、无水渍、无广告、无裸露垃圾。
15 室外保洁地面 1.清洁周期:即时清扫
2.检查:每日检查2次
3.标准:地面洁净、无积尘、无泥印、无垃圾、无烟头、无纸屑、无小广告(垃圾滞留时间不超过20分钟)
16 室外绿化上漂 1.清洁周期:即时清扫
2.检查:每日检查2次
3.标准:绿化池内洁净、无垃圾、无烟头、无纸屑、无小广告(垃圾滞留时间不超过20分钟)
17 室外宣传栏、公告栏、停车场标识 1. 清洁周期:每周清洁1次
2. 检查:每周检查1次
3. 干净、无灰尘、无小广告
18 室外清雪 1. 清洁周期:降雪停止后即全面展开清雪,如工作日降雪持续过程中需对重点部位即时清扫(重点部位包括:干道需清理出2米宽人行路、露天车场的车行通道、各门口台阶、无障碍通道、自行车和摩托车停车场)
2. 检查:当次清雪完成后
3. 标准:小雪:12小时内全部清除;
4. 中、大雪:48小时内全部清除;(雪量以气象部门提供数据为准)
5. 标准:路牙石表面无积雪,路牙石以内至主楼所有硬化路面、步道板、锅炉房门前至硬化路面的步道板、台阶表面无积雪。
6. 外运:清雪完成后1日内外运完成。
(四)保洁人员工作时间:
1.室内保洁人员:工作人员工作开始之前完成室内保洁工作,公共区域玻璃保证即脏即清。保洁人员保证全天在岗。
2.冬季清雪人员:工作日期间停雪后马上开始清雪,工作日下雪过程中需对重点部位即时清扫。非工作日清雪时间可在停雪20分钟内开始清雪。
(五)保安岗位职责:
1.遵纪守法,遵守本院的各项规章制度,值班时应着工服,服从管理,恪尽职守,文明执勤,礼貌待客。
2.严格执行保安管理制度及岗位职责,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汇报。
3.不得酒后上岗或擅离职守,需正确配戴工牌,禁止在公共区域内吸烟。
4.对非本院人员、车辆进行实行查询及登记。
5.所有物品出本院必须凭本院执能部门书面通知方可放行。
6.及时做好报纸、快递、信件的收发工作。
7.保持门卫环境卫生、物品保管整齐有序。
8.上班时间的前后10分钟,需到大门口站岗,维持监督打卡秩序,迎送职工上、下班。
9.执勤期间要做到大门随开随关,关门时不留缺口,门卫时刻保持有人,杜绝闲散人员进入。
10.依法使用器械,任何人员不得利用保安器械,擅自动用私刑。
11.如有设施损坏,需填写报修单交至负责人处。
12.完成领导交付的其他任务。
(六)保安的安全行为准责:
1.保安值班要高度戒备,维持办公区域正常工作秩序,消除隐患于萌芽状态,防患于未然。
2.加强对重点部位的治安防范,加强防盗活动,及时发现可疑人和事,进行妥善处理。对于正在发生的刑事案件或可疑情况应及时制止并对可疑人员进行查问,情节严重的可直接拨打110并上报领导。
3.对违反治安条例的行为,查清事实、收集证据,向领导或公安机关报告,支持协助相关工作人员履行工作职责。
4.任何外来人员,因事需要进入本院,必须填写“来访登记表”,内容包括姓名、单位、事由、时间、联系部门及人员等。门卫应电话向被访人员核实后方可放行,无正当理由,不填写“来访登记表”者不得进入本院。
5.外来人员出本院时,如携带物资出行,必须出具负责人出具的审批同意放行条,方可放行
(七)食堂岗位职责
1.统一着装,服装整洁,服务礼貌,培训上岗;
2.人员配备合理,应满足检察院食堂正常运营所需配置的各类人员,其中厨师1名,面案1名,杂工1名。
3.所有人员必须持有健康证上岗。
4.备餐人数:午餐50--55人,晚餐15人,食堂经营模式为物业公司进行管理,包括食堂工作人员以及日常菜品采购。用餐时间:合同期内除休息日及法定假日以外的工作日。
5.物业在经营过程中不得转包、分包经营权。
供应商应在安达具有服务能力,包括具备满足本项目服务的人员、设备及办公场所,响应文件中,提供办公场所证明材料(提供办公场所证明材料,采购人将安排人员在评审过程中到现场进行验证)及完成本项目所必须的保洁设备(提供清单及照片,采购人将在评审过程中现成审核)
本项目服务期365天,供应商应充分考虑本项目员工工资及五险费用,所有人员必须按国家规定缴纳保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有关规定,绥化地区最低工资标准为1910元,投标企业必须满足最低工资标准,否则投标无效。如因报价不合理导致的人员无法交接,甲方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为保证项目平稳交接合同签订后3个月内,中标供应商不得更换项目人员,重要岗位员工发生人员调整时,需经采购人同意,采购人有权要求供应商更换不能符合工作要求的人员,并不承担任何费用。供应商应提供具体的本项目报价预算表,报价应包括本项目所有费用。
其他内容详情见附件
服务周期: 365天
供应商数量:供应商不足3家流标
报名开始时间:**** 18:06
报名结束时间:**** 00:00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且已在本系统注册的供应商。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扫描件加盖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6由供应商自行提供承诺说明,加盖公章);
联系人: 办公室
联系电话: 15******170
联系座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