启东市新城市政园林有限公司惠阳南路、黄山路、新安江路道路绿化工程景石、卵石采购招标公告
全部类型江苏南通2026年04月03日
点击登录查看惠阳南路、黄山路、新安江路道路绿化工程
景石、卵石采购招标公告
点击登录查看根据启东市****
一、供应商资格要求:
对于参加报价的供应商,必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二、报价注意事项:
1.报价中包含但不限于采购等所发生的各种费用,即材料费、材料运输费(需分批次送货)、运输保险费、过磅费、装车费、售后服务费、不可预见费、风险费、税金(增值税专用发票)、质保费等其它一切可能发生的相关费用,请各供应商在报价时请充分考虑各种因素。卸车由采购单位负责,运输及装卸过程中的材料损耗由供应商承担。
2.本次采购数量为暂定数量,若我公司最终用量不足暂定数量,则结算价按实际用量结算。若因现场原因使用数量需增加的,结算价按实际用量结算。
三、报价书面文件:
报价文件分资格审查证明材料、价格标二部分组成,分开密封。(投标文件需装订成册,装订方式:胶装、钉装、线装、热熔装订。非以上方式之一,则取消其投标资格。)
▲资格审查材料:(不能出现价格标)
(1)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报价单位公章);
(2)质保承诺书:按提供的质保承诺书格式填写(附件一);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附件三)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4)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的无需提供)(附件四);
(5)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的无需提供);
(6)投标人免缴投标保证金信用承诺书(附件五);
(7)提供类似已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复印件,原件备查(时间不限,金额不限),必须与投标所报税率相一致,否则按废标处理。
▲价格标:
(8)报价表:按提供的报价样表格式填写(附件二)。所有涉及报价的页面均必须加盖单位公章,否则视为无效报价文件。
报价文件中必须包含上述要求提供的所有材料,所有资料加盖单位公章,否则视为无效报价文件。未按要求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一律视为无效报价文件!报价文件密封在密封袋中,密封袋上标明:项目名称、报价单位名称。否则视为无效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需装订成册,装订方式:胶装、钉装、线装、热熔装订。非以上方式之一,则取消其投标资格。)
四、报价文件递交:
(1)报价文件请于****下午14:30时密封送至启东城投二楼开标室,并参与开标。
地址:汇龙镇金沙江路672号二楼开标室。
(2)采购单位联系人:章今彦,联系方式:****。
五、质保、售后服务要求:
(1)供应商提供数量、质量均需符合采购单位要求的材料,质量要求满足国家相关规范或标准。
(2)本次采购数量为暂定数量,若我公司最终用量不足暂定数量,则结算价按实际用量结算。若因现场原因使用数量需增加的,结算价按实际用量结算。
(3)交货期:本项目需根据采购人要求分批次送货,接到采购单位通知,成交供应商需在7个日历天内完成采购单位要求的货物供应,如不能及时提供符合标准的货物,则按延期每天1000元进行扣除,所发生的所有损失由供货方承担。
(4)质保、售后服务要求:在材料送至现场后,将随机取样自检或送检,若检测不合格,由此产生的损失(检测费、误工费、返工费等所有费用)均由供应商承担,供应商将该批货物全部退场并重新发货。若出现两次质量问题,采购单位有权终止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5)采购单位要求材料进场过磅,送至现场需提供过磅单,过磅费用由供货方支付。
(6)交货地点:成交供应商应按照采购单位的要求送货至其指定地点,确保采购单位的正常使用。
(7)中标单位在供货期间必须无条件配合启东市文明城市常态化工作。
(8)履约保证金金额为成交金额的5%。中标通知书发出后,合同签订之前以公对公转账的方式缴纳至采购单位账户(开户行: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启东支行,账号:****82536),备注写明:景石卵石履保。成交供应商全部履约合同义务,经采购单位验收合格无质量、进度等问题的,采购人在验收合格后一次性退还履约保证金。
发生以下情况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或部分退还:
a.签订合同后,成交供应商不履行合同义务的,采购单位有权全额扣除履约保证金,全额不予退还,同时采购单位亦有权终止合同,成交供应商还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赔偿责任。
b.成交供应商在履约过程中发生违约行为,给采购单位造成损失的,采购单位有权在成交供应商缴纳的履约保证金中予以扣款,以弥补采购单位经济损失,不足的部分成交供应商另外补齐。
六、招标控制价:
总价280000元。(报价大于招标控制价的视为无效报价)。
七、成交原则
1.评标办法:投标人数量不少于三家,该项目所有的投标人均进入现场开标流程。符合采购需求且不含税总价最低者为中标候选人。
2.若不含税总价最低价格有相同时,则通过抽签方式确定中标候选人。
3.不含税总价计算方式为投标单位投标总价合计/(1+投标单位报价相应税率)。(如投标总价合计为120000元,税率为13%,则不含税总价=120000/(1+13%)=106194.69元;若投标总价合计为115000,税率为3%,则不含税总价=115000/(1+3%)=111650.48元)。
4.当第一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依法重新招标。
八、付款方式
1.供货完成并经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价的80%,余款于半年后付清。
2.实际供货价小于合同价的,在进度款的支付时按实际供货价作为付款基数。
****
备注:已被列入城投集团供应商不良信用库的企业不得参与城投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任何项目投标。
| 点击登录查看惠阳南路、黄山路、新安江路道路绿化工程景石、卵石采购招标公告.doc">点击登录查看惠阳南路、黄山路、新安江路道路绿化工程景石、卵石采购招标公告.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