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源佤族自治县勐来乡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实施方案编制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全部类型云南临沧2026年04月02日
沧源佤族自治县****(招标编号:****)
项目所在地区:云南省,临沧市,沧源佤族自治县
一、招标条件
本沧源佤族自治县****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 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65 万元,招标人为点击登录查看。本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根据国家及省的相关要求,编制沧源佤族自治县****案,按照《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实施指南(试行)》及《云南省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实施方案编 制指南(试行)》要求,开展云南省临沧市****梳理沧源县全域土地整治优质资源,开展整治区域项目申报,编制项目实施方案,包括项目 范围的农用地整理、建设用地整理、生态保护修复、乡村风貌提升及历史文化保护、产业导 入、公共服务与基础设施建设等类型。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沧源佤族自治县****;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沧源佤族自治县****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 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持有有效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2.1 供应商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记录;“信用中国”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公布的“政府采购严重 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提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承诺书(格式自拟);
1.2.2 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提供 2022-2024 任意一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
财务会计报表及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或利润表),新成立的 企业提供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存款证明;
1.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 术能力相关证明材料或书面承诺;
1.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 2025 年 1 月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 间前任意 3 个月依法缴税证明和社会保险费缴纳证明(成立未满 3 个月的提供自成立以来的 依法缴税证明和社会保险费缴纳证明材料;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1.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供应商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 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 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1.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中小 企业划分标准属于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财库〔2022〕19 号)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国 务院关于印发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的通知》(国发〔2022〕12 号)等规定,对小型 和微型企业的价格给予 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 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其价格在评审时给予相同的价格扣除。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供应商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且在有效期内的乙级以上(含乙级)城乡规划编制资质证书 和土地规划机构证书。
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规定,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 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本项目接受联合体磋商,组成联合体的企业不得超过 2 家。联合体进行磋商的,应当提交 联合体协议,协议应当载明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 确定资质等级,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采购 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磋商,也不得组成新 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成交。
6.其他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6 年 04 月 03 日 08 时 30 分到 2026 年 04 月 10 日 18 时 00 分 获取方式:现场获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 年 04 月 14 日 15 时 00 分
递交方式:点击登录查看二楼会议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 年 04 月 14 日 15 时 00 分
开标地点:点击登录查看二楼会议室
七、其他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沧源佤族自治县****
(三)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四)采购预算价:65.00 万元
(五)最高限价:65.00 万元
(六)采购内容:根据国家及省的相关要求,编制沧源佤族自治县****实施方案,按照《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实施指南(试行)》及《云南省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实施 方案编制指南(试行)》要求,开展云南省临沧市沧源佤族自治县****项目,梳理沧源县全域土地整治优质资源,开展整治区域项目申报,编制项目实施方案,包 括项目范围的农用地整理、建设用地整理、生态保护修复、乡村风貌提升及历史文化保护、产业导入、公共服务与基础设施建设等类型。
实施方案结合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实施指南(试行)》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4〕57 号)及《云南省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实施方案编制指南(试行)》等 相关技术规范要求进行编写,通过全域土地整治系统质检,主要成果资料包括实施方案文本、附表、附图、数据库及其他文本材料。
(七)合同履行期限:180 日历天内完成实施方案编制及审批备案工作。
(八)质量要求:实施方案成果需符合《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实施指南(试行)》、《云南省全 域土地综合整治实施方案编制指南(试行)》要求,并通过云南省自然资源厅审批备案。
(九)服务地点:沧源佤族自治县****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 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持有有效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2.1 供应商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记录;“信用中国”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公布的“政府采购严重 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提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承诺书(格式自拟);
1.2.2 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提供 2022-2024 任意一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 财务会计报表及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或利润表),新成立的 企业提供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存款证明;
1.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 术能力相关证明材料或书面承诺;
1.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 2025 年 1 月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 间前任意 3 个月依法缴税证明和社会保险费缴纳证明(成立未满 3 个月的提供自成立以来的 依法缴税证明和社会保险费缴纳证明材料;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1.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供应商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 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 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1.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中小 企业划分标准属于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财库〔2022〕19 号)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国 务院关于印发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的通知》(国发〔2022〕12 号)等规定,对小型 和微型企业的价格给予 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
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其价格在评审时给予相同的价格扣除。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供应商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且在有效期内的乙级以上(含乙级)城乡规划编制资质证书 和土地规划机构证书。
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规定,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 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本项目接受联合体磋商,组成联合体的企业不得超过 2 家。联合体进行磋商的,应当提交 联合体协议,协议应当载明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 确定资质等级,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采购 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磋商,也不得组成新 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成交。
6.其他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1.获取时间:2026 年 4 月 3 日至 2026 年 4 月 10 日,每天上午 08 时 30 分至 12 时 00 分,下午 14 时 30 分至 18 时 00 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获取地点:点击登录查看(云南省临沧市****处忙角社区****
3.方式:现场获取;
4.售价:200 元/份;售后不退,不办理邮购;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6 年 4 月 14 日下午 15 时 00 分(北京时间)
2.地点:点击登录查看二楼会议室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五、开启
1.时间:2026 年 4 月 14 日下午 15 时 00 分(北京时间)2.地点:点击登录查看二楼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发布公告的媒体:与本项目有关的通知,将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http:**** 查看,以并获取最新信息。因供应商不留意网站公告,导致结果由其自行负责,采购人及代 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采购人及代理机构对其他网站发布的同类信息不承担任何责任。
2.供应商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时须提供以下资料审查:
(1)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鲜章);
(2)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鲜章)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
(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如法定代表人未授权的无须提供,原件);(5)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原件)。
以上证件须齐全、有效并同时提供以上资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鲜章一份留存。
3.本竞争性磋商公告如与竞争性磋商文件不一致之处,以竞争性磋商文件为准。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临沧市**** 联 系 人:点击登录查看
电 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 云南省临沧市**** 联 系 人: 王工
电 话: ****
电子邮件: /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