岐山县2026年中央水利发展资金小型水库工程维修养护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全部类型陕西宝鸡2026年04月02日
岐山县2026年中央水利发展资金小型水库工程维修养护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宝鸡市****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 14时3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岐山县2026年中央水利发展资金小型水库工程维修养护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49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岐山县2026年中央水利发展资金小型水库工程维修养护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49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409,999.06元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
| 1-1 | 其他建筑工程 | 采购项目施工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490,0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以合同签订为准。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岐山县2026年中央水利发展资金小型水库工程维修养护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2)《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3)《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 号)、《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 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库〔2021〕20 号);(4)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 号)、《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 号)、《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陕财办采〔2022〕10号);(5)《关于政府采购优先购买福利性企业产品和服务的意见》(陕民发〔2015〕1号);(6)《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25〕34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岐山县2026年中央水利发展资金小型水库工程维修养护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2)提供2024或2025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报告须真实有效并符合《关于加强审计报告查验工作的通知》(财会[2023]15号)文件的要求,报告须赋二维码;或其开标前三个月内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或信用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以上三种形式的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3)提供2025年9月至今任意一个月已缴存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4)提供2025年9月至今任意一个月已缴纳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5)提供具有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书;(6)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7)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磋商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委托代理人参加磋商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8)供应商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企业资质,具有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9)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在本单位注册并缴纳养老保险(提供2025年4月至今供应商为其缴纳的连续六个月养老保险缴纳证明),且无在建项目(提供无在建承诺,承诺真实性的法律责任自负);(10)供应商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
时间: **** 至 **** ,每天上午 09:00:00 至 12:00:00 ,下午 14:30:00 至 17:00:00 (北京时间)
途径:宝鸡市****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 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 14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宝鸡市高新区宝鸡国际中心5B-1105室
五、开启时间: **** 14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宝鸡市高新区宝鸡国际中心5B-1105室
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凡有意参与者,请于获取采购文件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由经办人持介绍信、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证、自然人身份证)等证明文件(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在代理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原件审查后退回。
名称: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岐山县****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宝鸡市****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范工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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