祁阳市潘市镇马鞍岭草苇厂土地使用权招标公告(原标题:祁阳市潘市镇马鞍岭草苇厂土地使用权)
全部类型湖南永州2026年03月31日
| 标的类型:房产 | 资产属性: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 | |
| 房屋户型:-- | 房屋朝向:-- | 建筑面积:1023.39平方米 |
| 挂牌价:62.02万元 | 保证金:10.0万元 | |
| 报名开始时间:**** 12时00分00秒 | 报名截止时间:**** 16时30分00秒 |
| 标的名称:祁阳市**** | ||
| 房屋户型:-- | 房屋朝向:-- | 房屋建成时间:-- |
| 建筑面积:1023.39平方米 | 房屋结构:-- | 房屋用途:城镇住宅用地 |
| 房屋总层数:-- | 房屋所在层数:-- | 小区或院落名称:-- |
| 出租时长:-- | ||
| 室内配置:-- | ||
| 附属设施:-- | ||
| 标的状态:闲置 | ||
| 标的展示时间:2026年03月31T日 至 2026年04月23T日 | ||
| 标的展示地点:祁阳市**** | ||
| 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 | ||
| 联系人电话:**** |
一、标的概况
序号 | 标的名称 | 不动产权证号 | 土地面积(m2) | 起拍价(万元) |
1 | 祁阳市**** | 湘(2022)祁阳市**** | 1013.06 | 97.86 |
2 | 祁阳市**** | 湘(2022)祁阳市不动产权第****号 | 1023.39 | 62.02 |
特别说明:本次拍卖标的地上现有建筑物经鉴定为危房,不具备安全使用条件。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须在规定期限内自行完成该危房拆除、建筑垃圾清运及场地平整,所需全部费用、安全责任、审批手续及相关风险均由竞得人自行承担,委托人不承担任何补偿、费用及责任。买受人须严格按照规划设计条件实施建设(详见附件:规划设计条件),严禁继续占有、使用该危房;若擅自使用、拖延拆除或违规处置,由此引发的安全事故、财产损失、人身损害、行政处罚、法律纠纷及一切后果,均由买受人独立承担,与委托人无关。
二、相应说明
1、付款期限及移交:成交后,买受人须于成交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付清标的成交价款,委托方在确认收到款项后将标的移交给买受人,并统一安排办理转过户手续。
2、拍卖佣金:本次拍卖涉及的佣金按拍卖成交价的5%收取,由买受人承担,买受人须于成交当日内一次性转账至我公司如下账户:
户名:点击登录查看 ;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祁阳支行;
账号:********。
3、交易服务费:本次拍卖标的交易服务按湘发改价费【2024】292号文件规定比例计算交易服务费,交易服务费由买受人交纳。由竞得人于成交之日当日内付清,交易服务费由竞得人进入微信小程序搜索“湖南非税”自行缴纳。
4、土地性质:划拨,拍卖成交后,划拨转出让涉及的土地出让金由委托方从成交价款中安排资金缴纳。
5、过户税费:拍卖成交后,办理产权过户手续涉及的相关税费依照法律法规由交易双方各自承担,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
6、标的按现状拍卖,竞买人竞买前应认真勘查标的物现状,查阅有关拍卖标的资料,了解标的情况及证明文件。本公司根据有关单位提供资料和所作的介绍、说明以及为买受人出具的有关票据所载明的名称均为参考性意见,不构成对拍卖标的任何担保;竞买人应亲自查验拍卖的原物,对自己竞投拍卖标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7、竞得人逾期未付清全部成交价款和相关费用,拍卖人有权解除《拍卖成交确认书》,取消竞得人资格,竞得人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交易服务费、拍卖佣金不予退还,造成损失的,由竞得人负责赔偿,并参照《拍卖法》第三十九条之规定处理(第三十九条:买受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拍卖标的的价款,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或者由拍卖人征得委托人的同意,将拍卖标的再行拍卖。拍卖标的再行拍卖的,原买受人应当支付第一次拍卖中本人及委托人应当支付的佣金。再行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原买受人应当补足差额)。
8、拍卖业务咨询电话:****(张)
1、竞得人缴清全部款项后,联系拍卖人办理后续相关手续,并按转让人的要求执行。
2、特别说明:本次拍卖标的地上现有建筑物经鉴定为危房,不具备安全使用条件。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须在规定期限内自行完成该危房拆除、建筑垃圾清运及场地平整,所需全部费用、安全责任、审批手续及相关风险均由竞得人自行承担,委托人不承担任何补偿、费用及责任。买受人须严格按照规划设计条件实施建设(详见附件规划设计条件),严禁继续占有、使用该危房;若擅自使用、拖延拆除或违规处置,由此引发的安全事故、财产损失、人身损害、行政处罚、法律纠纷及一切后果,均由买受人独立承担,与委托人无关。
| 交易编号:**** | |
| 公告开始时间:**** 12时00分00秒 | 公告结束时间:**** 09时00分00秒 |
| 拍卖开始时间:**** 09时00分00秒 | |
| 报名开始时间:**** 12时00分00秒 | |
| 报名结束时间:**** 16时30分00秒 | |
| 资格审查方式:保证金 | |
| 起始价:62.02万元 | |
| 交易方式:拍卖竞价 | |
| 增价幅度:0.2万元 | |
| 出让限制方式:无限制 | |
|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一次性支付 | |
| 交易服务费收取方式:由成交人承担 | |
| 确定竞得人规则: 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原则,通过网络拍卖系统参与竞拍,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立最终竞得人(买受人、中标人)。 | |
| 租金及履约保证金支付:1、未竞得人缴纳的竞价保证金(不计利息)自竞价结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由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退回至原汇出账户; 2、竞得人缴纳的竞价保证金(不计利息)在交清所有价款(成交价款、佣金和交易服务费)上传成交价款缴纳凭证和交易服务费缴纳凭证后,由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退回至竞得人原汇出账户。 |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决定以网上公开出售2宗国有资产,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网上公开出售国有资产的基本情况
| 序号 | 标的名称 | 出售数量 | 标的所在地 | 起始价 | 竞买保证金 | 增价幅度 |
| 1 | 祁阳市**** | 1013.06平方米 | 祁阳市 | 97.86万元 | 15万元 | 0.2万元 |
| 2 | 祁阳市**** | 1023.39平方米 | 祁阳市 | 62.02万元 | 10万元 | 0.2万元 |
二、竞价方式的选择:网络拍卖
三、本次国有资产公开出售在互联网上交易,即通过湖南省(永州市)国有资产资源交易平台的国有资产交易系统(http://110.53.127.150:9094/portal/index,以下简称交易系统)进行。凡办理好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符合本公告要求足额交纳竞价保证金的竞价人,方可参加本次网上公开出售交易活动。交易中心只提供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服务,不承担拍卖标的物瑕疵担保责任。
四、本次网上公开出售具体要求及竞得人确定方式详见各标的公开出售文件。有意竞价者可登录湖南省(永州市)国有资产资源交易平台的国有资产交易系统查询。竞价人可于****12时00分00秒至****16时30分00秒,在网上浏览或下载本次网上公开出售标的相关文件,并按相关文件规定的操作程序参加竞价。
五、本次网上公开出售活动网上报名时间为****12时00分00秒起(以网上交易系统服务器时间为准,下同)至****16时30分00秒止。
六、竞价人应及时登录湖南省(永州市)国有资产资源交易平台的国有资产交易系统,在系统上向出售人提交竞价申请,并交纳竞价保证金(保证金交纳账号由交易系统随机生成)。竞价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为****16时30分00秒。
七、本次网上公开出售活动拍卖开始时间为****09时00分00秒(自由竞价时间为30分钟,限时竞价时间为2分钟)。
八、如果在参加本次网上公开出售活动的过程中遇到疑难问题,请及时联系各相关单位,联系电话如下:
网上转让业务咨询电话:点击登录查看 ****
交易系统使用服务咨询电话: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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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依法核准登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和其它组织。
| 轮次 | 竞买编号 | 出价时间 | 出价额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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