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项目为四师可克达拉市民政局经济困难老年人能力评估服务采购,现通过政采云平台服务超市以竞价方式择优选取供应商,欢迎符合资格要求的供应商参与竞价。
一、项目基本信息
1.项目名称:四师可克达拉市经济困难老年人能力评估项目
2.采购方式:政采云平台服务超市竞价
3.服务范围:四师可克达拉市****
4.服务对象:师市辖区内具有兵团户籍、60周岁及以上,有评估需求的特困老年人、低保家庭老年人、低保边缘家庭老年人(2026年已通过民政通申请养老服务消费券能力评估的老年人除外,不得重复参与能力评估)
5.报价方式:单价报价(元/人),单价限价100元/人,报价超过限价视为无效竞价
6.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完成全部评估工作并提交完整评估报告止(具体以实际工作安排为准)
7.资金来源:2026年兵团下达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老年人能力评估专项资金列支,按实际评估人数据实结算
二、采购需求
1.评估依据:严格按照《老年人能力评估规范》(GB/T42195-2022)、《兵团老年人能力评估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相关要求,围绕老年人自理能力、基础运动能力、精神状态、感知与社会参与等开展评估,科学确定老年人能力等级及服务需求。
2.评估流程与要求
(1)现场评估规范:评估机构受理后,须组织不少于2名评估人员开展现场评估,其中1名需具备医护专业背景;评估人员应向评估对象提供《评估工作告知单》,并签署《老年人能力评估人员承诺书》《诚信声明》。
评估工作人员须对评估过程进行视频录像或拍照,如实记录信息并由信息提供者签字确认;评估人员不得与被评估对象或机构存在利害关系,需尊重被评估者,保障其安全与隐私权益。
(2)结果告知与争议处理:评估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出具《老年人能力评估结果告知书》,由至少2名评估人员签名并加盖机构公章;评估对象对结果有异议的,可在收到告知书5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核评估。
成果交付:完成全部评估工作后,向采购人提交《四师可克达拉市经济困难老年人能力评估总报告》,含分户评估档案、电子数据台账、评估影像资料及复核处理记录等,评估结果需上传至第四师可克达拉市居家和社区智慧养老服务平台,确保数据真实准确、可追溯。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1)为依法登记的企业、事业单位(公益二类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或社会组织,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等);(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备开展评估的服务场所、设施设备,接入民政部“老年人能力评估国标应用信息系统”的条件;配备不少于5名专/兼职评估人员,其中至少2名专职人员具备执业(助理)医师、执业护士、康复治疗师、助理级(及以上)社会工作师或中级(及以上)养老护理员资格,且评估人员需纳入师市****
2.本项目不允许分包、转包;评估机构不得同时承担依评估结果而开展的服务工作。
3.评估机构负责人和评估人员无相关违法违规等不良记录,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
4.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四、竞价相关要求
2.竞价时间:按照公告实际要求,供应商需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线上报价,逾期报价无效。
3.报价规则:供应商仅可提交一次报价,报价为完成本项目全部评估服务的包干单价,包含评估人员劳务、设备使用、信息系统接入、资料制作、档案管理、税费等所有相关费用,采购人不再另行支付其他费用。
4.成交原则:在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本项目采购需求及《兵团老年人能力评估工作实施方案(试行)》要求的前提下,以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若多家供应商报价相同且为最低,由采购人综合考量供应商服务能力、评估团队资质、过往服务经验等因素择优确定成交供应商。
五、报名及竞价操作
1.供应商需提前完成政采云平台供应商注册入库及CA数字证书申领,确保账户状态正常,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证书等原因导致无法参与竞价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服务超市,搜索本项目名称,按平台提示完成线上报名及报价操作,报价时需上传以下资料扫描件(加盖单位公章):
营业执照及相关登记证书;
评估团队人员资质证明(学历、资格证书、培训合格证明等);
服务场所、设施设备及信息系统接入条件说明;
过往老年人能力评估相关业绩材料。
六、合同签订及付款方式
1.成交结果确定后,采购人将在政采云平台公示1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成交供应商需在3个工作日内与采购人签订服务合同。
2.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支付合同预估金额的30%作为预付款;完成全部评估工作并提交初步评估资料后,支付至合同预估金额的70%;经采购人验收合格,提交完整评估成果资料后,按实际评估人数据实结算剩余款项。
3.复核评估费用按《兵团老年人能力评估工作实施方案(试行)》规定执行:复核结果与首次评估一致的,费用由申请人承担;不一致的,由首次评估机构承担。
七、其他说明
1.供应商应自行踏勘服务现场,了解项目实际情况,结合自身能力合理报价,报价一经提交不得更改。
2.供应商需承诺严格按照《老年人能力评估规范》及兵团实施方案开展评估工作,建立内部管理制度和质量控制体系,确保评估流程规范、结果真实可靠;若因评估失误、弄虚作假、泄露信息等问题造成损失的,由供应商承担全部责任。
3.凡对本次竞价提出询问,请在竞价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咨询,口头询问不予答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