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轨道交通3号线花溪南停车场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设计、施工(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全部类型贵州贵阳2026年03月31日
公告详情
****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贵阳轨道交通3号线花溪南停车场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设计、施工(EPC)总承包已由贵阳市花溪区发展和改革局以 贵州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明,****-04-01-419612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
点击登录查看,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民营资金: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地点:贵阳轨道交通3号线花溪南停车场 2.2 建设内容和规模:本工程拟建615Wp光伏组件数量4030块,装机量2478.450KWp,年平均发电量222.51万KWh,全部建设于3号线花溪南停车场站区****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项目要求申请人具备投标人应同时具备以下有效资质:①电力行业(送电工程、变电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②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及承试类三级(10 千伏以下)及以上资质。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2项目负责人资格:项目负责人须具备(1)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证,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类)。且未担任已中标未开工或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2)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注册电气工程师证书,设计负责人应为设计单位的在岗人员。(3)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要求3年以上光伏现场施工管理经验,熟悉从进场踏勘到并网验收的全流程,且未担任已中标未开工或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3.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家数不得超过2家(含联合体牵头人);(2)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责任及权利义务,由联合体牵头单位负责联合体在本项目的投标活动中与招标人的联络工作;(3)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承担同一工作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
3.4各申请人均可就上述标段提出投标申请。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至****,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系统使用咨询电话:****、编标工具咨询电话:****,交易中心网址:
http:****)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2未在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系统成功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 贵州省﹒贵阳市)(工程建设类)、贵州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7、行政监督部门
本次招标的监督部门:贵阳市花溪区发展和改革局。
地址:贵阳市花溪区洛平新区行政中心A221室。
电话:****。
8、联系方式
| 招标人: | | 招标代理机构: | |
| 联系人: | | 联系人: | 黄工、程工、詹工 |
| 电话: | **** | 电话: | **** |
****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