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市北黎片区环境综合治理暨产业融合发展项目一期(造价咨询服务单位)竞争性磋商公告
全部类型海南东方2026年03月31日
东方市北黎片区环境综合治理暨产业融合发展项目一期(造价咨询服务单位)竞争性磋商公告
东方市北黎片区环境综合治理暨产业融合发展项目一期(造价咨询服务单位)竞争性磋商公告
| 项目概况 东方市北黎片区环境综合治理暨产业融合发展项目一期(造价咨询服务单位)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海口市****获取采购文件,并于****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
1、项目编号:****
2、项目名称:东方市北黎片区环境综合治理暨产业融合发展项目一期(造价咨询服务单位)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950000.00元(超出预算金额的投标按无效投标处理)
5、最高限价(如有):¥950000.00元
6、采购需求:详见用户需求书
7、合同履行期限:从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完成采购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为止。
8、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是。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提交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共同签订的共同投标协议,明确各成员单位各自的权利和义务以及应当承担的责任,同时载明联合体各成员单位的具体工作分工;
(2)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者以其他联合体成员的名义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
(3)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4)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含本家数)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关于信息安全产品实施政府采购的通知》、《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政策采购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政策、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等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如为三证合一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3.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3.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3.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并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3.6供应商必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3.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3.8供应商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造价咨询服务能力;供应商拟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在本单位注册且在有效期内的一级造价工程师或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和在本单位2025年8月至今任意3个月的社保证明并加盖公章,如退休返聘人员需提供退休证明资料或返聘劳动合同);
3.9供应商应在海南省工程建设标准定额信息网完成《诚信档案手册》登记(打印海南省工程建设标准定额信息网生成的“海南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信用管理手册”,打印生成日期须为本项目磋商公告发布之后日期);
3.10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环保类行政处罚记录(提供声明函并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1、时间:****至****(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9:00 至12:0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海口市****
3、方式:现场购买;
4、售价:人民币0元/份(文件售后概不退);
5、购买磋商文件时须提供:
(1)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被委托人身份证。
1、截止时间:****14点30分(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
2、地点:海南省海口市****
1.时间:****14点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海南省海口市****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1、本项目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海南省政府采购行业协会、东方市****
2、招标代理服务费根据《海南省物价局关于降低部分招标代理机构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琼价费管〔2011〕225号)文件收费标准,给予优惠后合同含税价为¥11235.00元(大写:壹万壹仟贰佰叁拾伍元整)计取。在招标工作结束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由中标人将招标代理服务费支付给代理机构。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东方市****
联系方式:点击登录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海口市****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卢工
电 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