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2026年城建基础设施项目建设计划(第三批)中第2、5、16、17、18、27、28、29、30、31项造价咨询招标
全部类型吉林长春2026年03月30日
长春市 2026年城建基础设施项目建设计划(第三批)中第 2、5、15、16、17、18、27、
28、29、30、31项造价咨询招标
(招标编号:****)
项目所在地区:吉林省,长春市
一、招标条件
本长春市 2026年城建基础设施项目建设计划(第三批)中第 2、5、15、16、17、18、27、28、
29、30、31项造价咨询招标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
招标人为点击登录查看。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
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的编制工程造价咨询服务等业务,并依法出具相应的成
果文件。最终以实际合同约定为准。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长春市 2026年城建基础设施项目建设计划(第三批)中第 2、5、15、16、17、18、27、
28、29、30、31项造价咨询招标;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长春市2026年城建基础设施项目建设计划(第三批)中第2、5、15、16、17、18、27、28、
29、30、31项造价咨询招标)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
注册的,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在人员、技术等方
面有相应能力。
2.投标人近三年(2023年至今)完成过至少一项类似项目业绩。
3.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
4.投标人须提供本企业近三年(2022、2023、2024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不足三
年的企业需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 2024年 12月 31日的财务审计报告,如公司为 2024年 12
月 31日以后成立的,需提供成立之日起至今的公司财务状况良好承诺书。
5.信誉要求
(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2)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s://zxgk.court.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
共享平台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在近三年(2023年至今)内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未在“中国
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
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6年 03月 31日 08时 30分到 2026年 04月 07日 16时 00分
获取方式:进行网上报名,获取招标文件。获取招标文件须将下列相关资料加盖投标人
单位公章扫描件发至邮箱 ****@qq.com,注明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并联系
代理机构查收:1.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公章的复印件);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需
加盖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3.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招
标文件每套售价:800元。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 04月 21日 09时 00分
递交方式:吉林省同晟科技有限公司开标二室(长春市凯利中心大厦一楼门市)纸质文
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 04月 21日 09时 00分
开标地点:吉林省同晟科技有限公司开标二室(长春市凯利中心大厦一楼门市)
七、其他
一、招标条件
本项目为长春市 2026年城建基础设施项目建设计划(第三批)中第 2、5、15、16、17、18、
27、28、29、30、31项造价咨询招标,招标人为长春市市政设施维护管理中心(长春市市
政设施抢险大队),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项目已具备招
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长春市 2026年城建基础设施项目建设计划(第三批)中第 2、5、15、16、17、18、
27、28、29、30、31项造价咨询招标
2.2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的编制工程造价咨询服务等业务,并依法出具相应
的成果文件。最终以实际合同约定为准。
2.3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起至本工程项目结束。
2.4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合格标准,提供优质服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
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在人员、技术等方面有相应能力。
3.2投标人近三年(2023年至今)完成过至少一项类似项目业绩。
3.3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
3.4投标人须提供本企业近三年(2022、2023、2024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不足三
年的企业需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 2024年 12月 31日的财务审计报告,如公司为 2024年 12
月 31日以后成立的,需提供成立之日起至今的公司财务状况良好承诺书。
3.5信誉要求
(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2)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s://zxgk.court.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
共享平台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在近三年(2023年至今)内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未在“中国
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
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获取招标文件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6年 3月 31日至 2026年 4月 7日,每日上午 8:30至 11:30时,
下午 13:00至 16:0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进行网上报名,获取招标文件。
获取招标文件须将下列相关资料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扫描件发至邮箱 ****@qq.com,
注明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并联系代理机构查收:
1.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需加盖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800元。
五、投标文件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6年 4月 21日 9时 00分,地点为吉林
省同晟科技有限公司开标二室(长春市凯利中心大厦一楼门市);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发布。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长春市****
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长春市****
联系人:陈虹飞、李研、成新宇、刘艳梅
电 话:****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长春市****
联 系 人:点击登录查看
电 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 长春市****
联 系 人: 陈虹飞、李研、成新宇、刘艳梅
电 话: ****
电子邮件: -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