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亭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行政执法制式服装采购项目(春秋、冬季)竞争性磋商公告
全部类型山东枣庄2026年03月30日
山亭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行政执法制式服装采购项目(春秋、冬季)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山亭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行政执法制式服装采购项目(春秋、冬季)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枣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下载招标文件。获取采购文件,并于****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山亭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行政执法制式服装采购项目(春秋、冬季)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51.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51.00万元
采购需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接采购人通知, 3 个工作日内进行量体,量体结束后10日内完成制作、供货等事宜。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资格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在政府采购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加分的政府采购政策,用扣除后的评审报价参与评审。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本身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为中小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和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并按要求提供相关资料。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
2)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人应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及“信用山东”网站网站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如有不得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至****,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2、地点:在枣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下载采购文件。
3、方式:(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枣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进行注册,领取CA数字证书。(2)完成注册后,请于****至****,每日09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进行网上投标报名,同时将以下资料扫描件加盖公章发送至代理公司邮箱:****@126.com进行确认:(请以“所投项目名称-投标单位名称-项目授权人姓名-联系电话”的方式命名):1)营业执照(副本)、2)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附法定代表人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3)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备注:系统平台注册、投标报名时的资格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最终通过或合格,投标单位最终资格的确认以现场组织的资格后审结果为准。
4.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1)本项目为电子招投标,请各供应商通过枣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综合采购交易系统投标,供应商应在报价截止时间前按照枣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办事指南中《综合采购--供应商操作指南》、《政府采购诚信库注册流程》中相关流程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枣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系统内,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未完成上传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供应商须到枣庄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企业信息入库后再办理CA证书。枣庄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电话:****。(2)本项目为不见面开标项目(不需要到现场开标),请各投标单位提前30分钟进入枣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不见面开标大厅参加线上开标会议。
五、开启
时间:****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1)枣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不见面开标大厅。网上开标地点:本项目为电子招投标,请各投标人通过枣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综合采购交易系统投标,投标人应在报价截止时间前按照枣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业务指南中《枣庄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政府采购投标人操作手册》中相关流程将电子文件上传至枣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系统内,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未完成上传的文件将被拒绝。(2)本项目不需要到现场参加会议,请各投标人通过枣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办事指南中《枣庄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不见面开标操作手册》(投标单位)了解相关不见面开标操作程序及事宜。并使用 CA 证书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30分钟进入枣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本项目签到和参加线上开标会议。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采购项目的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详见采购文件。
2.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按照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财库〔2020〕46 号、鲁财库〔2007〕32号、财库[2014]68号、财库[2017]141号等文件要求执行。
3.公告发布媒介:枣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4.接收异议的单位及联系方式
(1)点击登录查看:联系人:张振中; 联系方式:0632—****
(2)点击登录查看;联系人:孙经理; 联系方式:****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山东省枣庄市****
联系方式:0632—****
2、采购代理机构
名 称: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山东省滕州市翔宇国际A座11楼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孙经理
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