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商松江新城4号地块(B地块)项目住宅一期部分幕墙工程施工招标公告(原标题:鲁商松江新城4号地块(B地块)项目住宅一期部分幕墙工程施工)
全部类型黑龙江哈尔滨2026年03月30日
鲁商松江新城 4 号地块(B 地块)项目住宅一期
部分幕墙工程施工澄清公告
致:各投标人
项目名称:鲁商松江新城 4 号地块(B 地块)项目住宅一期部分幕墙工程施工
项目编码:****
现澄清如下:
问题1:目前广联达电子标在黑龙江并没有更新24清单,贵方发布的鲁商松江新城4号地块B地块项目住宅一期部分幕墙工程施工招标清单****.hljzbx文件无法导入广联达,请明确;
回复:请投标人自行前往“广联达G+工作台”下载最新安装包,广联达咨询电话:****。
问题2:本项目有无材料限定或推荐品牌
回复:没有品牌限定。
问题3:单元门清单特征中,‘门把手:材质6063铝合金,铝板厚度通常不应小于 10mm,采用氟碳喷涂或电镀,颜色需与门体纹理相协调。门把手镶嵌奢石(如普拉达绿、玛瑙、水晶石、蓝翡翠等),’请提供门把手的样品图片,并提供奢石名称,以供投标单位询价。
回复:采用天然普拉达绿奢石镶嵌,拉手样品如图所示。
问题4:招标清单/小高门头幕墙工程(001)/第3项干挂石材钢骨架单位为m2,是否应为T
回复:是,单位为T
问题5:请明确保温岩棉面是否做抗裂砂浆网格布或防水透气膜硬化层,如做,请修改招标清单及控制价;
回复:封在铝板及石材幕墙里面隐蔽工程保温岩棉,无需做做抗裂砂浆网格布或防水透气膜硬化层
问题6:招标清单/小高屋面幕墙工程/全玻(无框玻璃)幕墙清单特征中‘含1.2mm厚不锈钢板边框)’,而第2项清单1.2mm厚不锈钢板边框又单独列项,请明确;
回复:幕墙清单描述有误,不含1.2厚不锈钢边框
问题7:12#楼门头70*20*1.5mm铝方通招标清单未列项,是否补充
回复:是的,清单与13#楼金属装饰线一致,工程量48.8m。
问题8:招标清单/14#北大门幕墙工程(009)/第7项干挂铝板、不锈钢板、 干挂石材钢骨架单位为m2,是否应为T
回复:是的,单位为T。
问题9:招标清单/14#北大门幕墙工程(009)/第1、2项石材墙面,清单特征为18灰色大理石+15厚背衬板,而图纸为25mm厚灰色花岗岩石材,请明确以哪个为准。
回复:以招标文件附件给定的变更图为准
问题10:招标清单/14#北大门幕墙工程(009)/第1、2项石材墙面,请明确石材名称并提供石材样品图片,以供投标单位询价。
回复:普拉达绿奢石。
问题11:招标清单/14#北大门幕墙工程(009)/第4项铝板雨篷,请明确工程量计算方式。
回复:按展开面积。
问题12:招标清单/14#北大门幕墙工程(009)/第5项不锈钢墙面,请明确不锈钢表面处理方式、并明确是316材质还是304材质。
回复:S316
问题13:招标清单/14#北大门幕墙工程(009)/第15、16、17项外墙金属格栅及成品装饰线条,图纸均为铝合金线条,招标清单为不锈钢线条,请明确;
回复:以招标文件附件给定的变更图为准
问题14:招标清单/14#北大门幕墙工程(009)缺少门斗清单,是否补充;
回复:否
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变更为:****.76元,具体内容详见澄清公告后附《最高投标限价汇总表》。工程量清单以此次发布澄清公告附件为准,请投标人自行下载。
本项目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变更为:****09时30分。工期变更为2026 年 4 月 20 日至 2026 年 9 月 30 日,总工期共 163 日历天(具体以招标人开工令为准)。
本澄清文件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以上澄清内容如与招标文件不一致之处,以本澄清文件内容为准,其他内容不变。请各投标人应注意随时浏览网上发出的澄清,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及时获知变更内容而导致的任何后果将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监督部门:哈尔滨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站
招 标 人:点击登录查看(建设单位)
地 址:哈尔滨市****
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
电 话:****
招 标 人:黑龙江省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总承包单位)
地 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
联系人:石新波
电 话: ****
招 标 人:黑龙江省三建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总承包单位)
地 址:哈尔滨市****
联系人:李建阳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山东省济南市****
联系人:王健
电话:****
授权企业邮箱:****@163.com
日 期:****
最高投标限价汇总表
| 序号 | 项目名称 | 金额(元) | 组成项目序号 | 汇总内容 | 金 额 (元) | 备 注 |
| I | II | III | IV | V | VI | VII |
| 1 | 鲁商松江新城4B地块小高层幕墙-小高门头幕墙工程 | ****.97 | (1) | 分部分项工程 | 918887.89 | 注释: (1)“第II列”项目对 应“第III列”金额; (2)“第V列”项目对 应“第VI列”金额或 规定的计价方式; (3)“第III列”金额 已包含“第VI列”金 额及根据“第VI列” 规定的计价方式得出 的金额。 |
| 说明:招标工程量清单中提供了暂估单价的材 料和工程设备,按暂估的单价计入综合单价 | ||||||
| (2) | 措施项目 | 90013 | ||||
| (2.1) | 其中:安全生产措施费 | 按照国家或省级、行业主管部门的规定计价 | ||||
| (3) | 其他项目 | |||||
| (3.1) | 其中:暂列金额 | 0 | ||||
| (3.2) | 其中:专业工程暂估价 | 0 | ||||
| (4) | 增值税 | 按照国家或省级、行业主管部门的规定计算 |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金额(元) | 组成项目序号 | 汇总内容 | 金 额 (元) | 备 注 |
| I | II | III | IV | V | VI | VII |
| 2 | 鲁商松江新城4B地块小高层幕墙-小高屋面幕墙工程 | 493300.1 | (1) | 分部分项工程 | 432321.87 | 注释: (1)“第II列”项目对 应“第III列”金额; (2)“第V列”项目对 应“第VI列”金额或 规定的计价方式; (3)“第III列”金额 已包含“第VI列”金 额及根据“第VI列” 规定的计价方式得出 的金额。 |
| 说明:招标工程量清单中提供了暂估单价的材 料和工程设备,按暂估的单价计入综合单价 | ||||||
| (2) | 措施项目 | 20247.03 | ||||
| (2.1) | 其中:安全生产措施费 | 按照国家或省级、行业主管部门的规定计价 | ||||
| (3) | 其他项目 | |||||
| (3.1) | 其中:暂列金额 | 0 | ||||
| (3.2) | 其中:专业工程暂估价 | 0 | ||||
| (4) | 增值税 | 按照国家或省级、行业主管部门的规定计算 | ||||
| 3 | 鲁商松江新城4B地块高层幕墙- 12#门头幕墙工程 | 175886.72 | (1) | 分部分项工程 | 149125.92 | 注释: (1)“第II列”项目对 应“第III列”金额; (2)“第V列”项目对 应“第VI列”金额或 规定的计价方式; (3)“第III列”金额 已包含“第VI列”金 额及根据“第VI列” 规定的计价方式得出 的金额。 |
| 说明:招标工程量清单中提供了暂估单价的材 料和工程设备,按暂估的单价计入综合单价 | ||||||
| (2) | 措施项目 | 12238.04 | ||||
| (2.1) | 其中:安全生产措施费 | 按照国家或省级、行业主管部门的规定计价 | ||||
| (3) | 其他项目 | |||||
| (3.1) | 其中:暂列金额 | 0 | ||||
| (3.2) | 其中:专业工程暂估价 | 0 | ||||
| (4) | 增值税 | 按照国家或省级、行业主管部门的规定计算 |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金额(元) | 组成项目序号 | 汇总内容 | 金 额 (元) | 备 注 |
| I | II | III | IV | V | VI | VII |
| 4 | 鲁商松江新城4B地块高层幕墙- 12#屋面幕墙工程 | 108088.81 | (1) | 分部分项工程 | 94727.64 | 注释: (1)“第II列”项目对 应“第III列”金额; (2)“第V列”项目对 应“第VI列”金额或 规定的计价方式; (3)“第III列”金额 已包含“第VI列”金 额及根据“第VI列” 规定的计价方式得出 的金额。 |
| 说明:招标工程量清单中提供了暂估单价的材 料和工程设备,按暂估的单价计入综合单价 | ||||||
| (2) | 措施项目 | 4436.41 | ||||
| (2.1) | 其中:安全生产措施费 | 按照国家或省级、行业主管部门的规定计价 | ||||
| (3) | 其他项目 | |||||
| (3.1) | 其中:暂列金额 | 0 | ||||
| (3.2) | 其中:专业工程暂估价 | 0 | ||||
| (4) | 增值税 | 按照国家或省级、行业主管部门的规定计算 | ||||
| 5 | 鲁商松江新城4B地块高层幕墙- 13#门头幕墙工程 | 283833.12 | (1) | 分部分项工程 | 240665.72 | 注释: (1)“第II列”项目对 应“第III列”金额; (2)“第V列”项目对 应“第VI列”金额或 规定的计价方式; (3)“第III列”金额 已包含“第VI列”金 额及根据“第VI列” 规定的计价方式得出 的金额。 |
| 说明:招标工程量清单中提供了暂估单价的材 料和工程设备,按暂估的单价计入综合单价 | ||||||
| (2) | 措施项目 | 19731.64 | ||||
| (2.1) | 其中:安全生产措施费 | 按照国家或省级、行业主管部门的规定计价 | ||||
| (3) | 其他项目 | |||||
| (3.1) | 其中:暂列金额 | 0 | ||||
| (3.2) | 其中:专业工程暂估价 | 0 | ||||
| (4) | 增值税 | 按照国家或省级、行业主管部门的规定计算 |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金额(元) | 组成项目序号 | 汇总内容 | 金 额 (元) | 备 注 |
| I | II | III | IV | V | VI | VII |
| 6 | 鲁商松江新城4B地块高层幕墙- 13#屋面幕墙工程 | 139369.18 | (1) | 分部分项工程 | 122141.48 | 注释: (1)“第II列”项目对 应“第III列”金额; (2)“第V列”项目对 应“第VI列”金额或 规定的计价方式; (3)“第III列”金额 已包含“第VI列”金 额及根据“第VI列” 规定的计价方式得出 的金额。 |
| 说明:招标工程量清单中提供了暂估单价的材 料和工程设备,按暂估的单价计入综合单价 | ||||||
| (2) | 措施项目 | 5720.15 | ||||
| (2.1) | 其中:安全生产措施费 | 按照国家或省级、行业主管部门的规定计价 | ||||
| (3) | 其他项目 | |||||
| (3.1) | 其中:暂列金额 | 0 | ||||
| (3.2) | 其中:专业工程暂估价 | 0 | ||||
| (4) | 增值税 | 按照国家或省级、行业主管部门的规定计算 | ||||
| 7 | 鲁商松江新城4B地块高层幕墙- 15#门头幕墙工程 | 254674.16 | (1) | 分部分项工程 | 216043.96 | 注释: (1)“第II列”项目对 应“第III列”金额; (2)“第V列”项目对 应“第VI列”金额或 规定的计价方式; (3)“第III列”金额 已包含“第VI列”金 额及根据“第VI列” 规定的计价方式得出 的金额。 |
| 说明:招标工程量清单中提供了暂估单价的材 料和工程设备,按暂估的单价计入综合单价 | ||||||
| (2) | 措施项目 | 17602.06 | ||||
| (2.1) | 其中:安全生产措施费 | 按照国家或省级、行业主管部门的规定计价 | ||||
| (3) | 其他项目 | |||||
| (3.1) | 其中:暂列金额 | 0 | ||||
| (3.2) | 其中:专业工程暂估价 | 0 | ||||
| (4) | 增值税 | 按照国家或省级、行业主管部门的规定计算 |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金额(元) | 组成项目序号 | 汇总内容 | 金 额 (元) | 备 注 |
| I | II | III | IV | V | VI | VII |
| 8 | 鲁商松江新城4B地块高层幕墙- 15#屋面幕墙工程 | 159814.9 | (1) | 分部分项工程 | 140059.74 | 注释: (1)“第II列”项目对 应“第III列”金额; (2)“第V列”项目对 应“第VI列”金额或 规定的计价方式; (3)“第III列”金额 已包含“第VI列”金 额及根据“第VI列” 规定的计价方式得出 的金额。 |
| 说明:招标工程量清单中提供了暂估单价的材 料和工程设备,按暂估的单价计入综合单价 | ||||||
| (2) | 措施项目 | 6559.43 | ||||
| (2.1) | 其中:安全生产措施费 | 按照国家或省级、行业主管部门的规定计价 | ||||
| (3) | 其他项目 | |||||
| (3.1) | 其中:暂列金额 | 0 | ||||
| (3.2) | 其中:专业工程暂估价 | 0 | ||||
| (4) | 增值税 | 按照国家或省级、行业主管部门的规定计算 | ||||
| 9 | 鲁商松江新城4B地块14#(北大门)幕墙- 14#(北大门)幕墙工程 | ****.8 | (1) | 分部分项工程 | ****.15 | 注释: (1)“第II列”项目对 应“第III列”金额; (2)“第V列”项目对 应“第VI列”金额或 规定的计价方式; (3)“第III列”金额 已包含“第VI列”金 额及根据“第VI列” 规定的计价方式得出 的金额。 |
| 说明:招标工程量清单中提供了暂估单价的材 料和工程设备,按暂估的单价计入综合单价 | ||||||
| (2) | 措施项目 | 369742.39 | ||||
| (2.1) | 其中:安全生产措施费 | 按照国家或省级、行业主管部门的规定计价 | ||||
| (3) | 其他项目 | |||||
| (3.1) | 其中:暂列金额 | 0 | ||||
| (3.2) | 其中:专业工程暂估价 | 0 | ||||
| (4) | 增值税 | 按照国家或省级、行业主管部门的规定计算 |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金额(元) | 组成项目序号 | 汇总内容 | 金 额 (元) | 备 注 |
| I | II | III | IV | V | VI | VII |
| 招标项目最高投标限价总额 | ****.76 | (1) | 分部分项工程 | ****.37 | 注释: (1)“第II列”项目对 应“第III列”金额; (2)“第V列”项目对 应“第VI列”金额或 规定的计价方式; (3)“第III列”金额 已包含“第VI列”金 额及根据“第VI列” 规定的计价方式得出 的金额。 | |
| 说明:招标工程量清单中提供了暂估单价的材 料和工程设备,按暂估的单价计入综合单价 | ||||||
| (2) | 措施项目 | 546290.15 | ||||
| (2.1) | 其中:安全生产措施费 | 按照国家或省级、行业主管部门的规定计价 | ||||
| (3) | 其他项目 | |||||
| (3.1) | 其中:暂列金额 | 0 | ||||
| (3.2) | 其中:专业工程暂估价 | 0 | ||||
| (4) | 增值税 | 按照国家或省级、行业主管部门的规定计算 |
1. 投标人应当将不可竞争项目的费用及招标人给定的所有暂估价、暂列金额、专业工程暂估价及总承包服务费等按规定标准计取相关费用,并全额计入投标总报价中。未按上述规定报价的,视为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评委将否决其投标。
不可竞争项目费用是指:
(一)国家规定的安全文明施工费;
(二)国家规定的税金。
2.投标报价应当依据招标工程量清单、工程计价有关规定、招标文件及本通知有关规定、投标人企业定额和投标期内市场价格信息等编制。投标报价低于(不含等于)工程成本或者高于(不含等于)招标人给定的最高投标限价的总额,视为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评委将否决其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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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预告哈尔滨20260417
城市污水及食品安全风险项目试剂耗材采购
招标预告哈尔滨202604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