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江航道工程(平乐至马江段)渔业资源补偿(含生境修复)项目招标文件第1号补遗书
全部类型广西桂林2026年03月27日
各潜在投标人:
一、现对桂江航道工程(平乐至马江段)渔业资源补偿(含生境修复)项目(项目招标编号:****)招标文件作如下补遗,具体内容如下:
| 序号 | 索引号 | 原招标文件内容 | 修改后内容 |
| 1 |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7.3(B)投标文件签字或盖章要求 | 电子投标文件由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相关位置加盖投标人法人单位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电子印章。投标文件未经投标人单位或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加盖电子印章的,作否决投标处理。 | 电子投标文件由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相关位置加盖投标人法人单位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电子印章。投标文件未经投标人单位或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加盖电子印章的,作否决投标处理。除招标文件有特殊注明外,有签字或盖章要求的,投标人均指独立投标人或牵头人。 |
二、其余内容均不改变。如补遗书与招标文件存在不一致的,以补遗书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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