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2028年中国电信黔南分公司车辆油料框架采购标包2询比公告
全部类型贵州黔南2026年03月25日
本询比项目为2026至2028年中国电信黔南公司公务车辆油料框架采购(标段编号:****),采购人为点击登录查看,采购代理机构为点击登录查看。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询比,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参加询比响应。
1.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 项目概况:2026-2028年中国电信黔南分公司车辆油料框架采购项目,本次采用框架+订单形式,预估金额****.00元人民币(含税),最终采购数量以实际结算为准,框架合同预估金额按采购预估金额签订。
本次集中询比合同有效期为:合同有效期为二年
1.2 采购内容及标包划分情况:
1.2.1 黔南分公司公务车辆用油,包括但不限于各种型号的汽油和柴油。
| 序号 | 标包名称 | 产品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交货地点 | 交货期 |
| 1 | 标包1 | 油料 | - | ****.8 | 黔南州范围内指定地点 | 24个月 |
| 2 | 标包2(都匀) | 油料 | - | 530973.45 | 黔南州范围内指定地点 | 24个月 |
本项目划分标包。本项目划分2个标包,标包1预估采购金额为:****.00元(含税),标包2预估采购金额为:600000.00元(含税)。
服务区域:标包1:福泉市、贵定县、龙里县、瓮安县、长顺县、惠水县、罗甸县、平塘县、荔波县、独山县、三都水族自治县;标包2:都匀市。
本项目允许供应商同时成交的最多标包数为1个。
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执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供应商主体、被处理产品、处理范围、禁限期、处理措施等关键内容,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1.2.2成交供应商数量:1个,每个成交供应商对应的份额如下:
标包2:1个成交供应商,中标份额100%;
1.2.2成交供应商数量如下[请在此处自行编辑与采购方案相同的有效供应商及成交供应商数量原则相关表格] 每个成交供应商对应的份额如下:[请在此处自行编辑与采购方案相同的份额分配原则] 1.3 本项目设置最高响应限价。含税折扣系数最高限价为95%,供应商响应报价高于最高响应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
#{最高投标限价表}【请前往上方菜单栏“招标文件附表”处进行编辑,转换成PDF后将同步数据至正文!】
2. 供应商资格要求
2.1 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
2.1.1 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具备有效期内的合法企业工商营业执照。
2.1.2 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响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询比项目响应。
2.1.3 2.1.4 2.1.3 本次询比不接受联合体响应。如供应商为联合体,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必须按询比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包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询比项目中响应。 (4)。
2.1.4 本次询比不接受代理商响应。
(1)产品制造商注册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与往来的国家或地区)及香港、澳门、台湾地区且必须使用代理商响应和签订销售合同的;(2)产品制造商为注册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外资企业(包括香港、澳门、台湾地区资本)或者由外国投资者(包括香港、澳门、台湾地区)享有绝对控制权(最大或最多表决权)的企业且必须使用代理商响应和签订销售合同的。代理商响应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 (2)供应商与产品制造商的代理合作关系迄今为止应已持续年(含)以上。 (3) 2.1.7 2.1.5 须承诺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1.6供应商须具备应急管理部门颁发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提供证书扫描件)。
2.1.7供应商服务站点设置要求:
标包1:福泉市、贵定县、龙里县、瓮安县、长顺县、惠水县、罗甸县、平塘县、荔波县、独山县、三都水族自治县范围内不少于22座在营加油站,每个县满足不少于2座在营加油站(须提供加油站列表,列表内容须包括加油站名称、具体地址、运营主体,同时还须提供能够证明供应商对其所提供的加油站享有合法产权或独家经营权的有效证明材料)。
标包2:都匀范围内不少于10座在营加油站(须提供加油站列表,列表内容须包括加油站名称、具体地址、运营主体,同时还须提供能够证明供应商对其所提供的加油站享有合法产权或独家经营权的有效证明材料)。
2.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响应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成交、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询比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为本询比项目的代建人;
(12)为本询比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13)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中国电信在职员工违规担任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并参与采购活动的;
(17)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违反有关领导人员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管理规定,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参与采购活动的;
(18)中国电信领导人员离职或退休后三年内违反《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等相关规定任职、投资入股的私营企业、外资企业和中介机构,参与其原任职单位采购活动的;
(19) ; (19)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供应商及其响应产品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20)法律法规、询比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供应商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供应商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 联合体响应的,联合体成员均不得存在上述任一情形。 2.3 产品资格要求:
2.3.1 产品应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或是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与往来的国家或地区的成熟稳定的产品。
2.3.2 产品。 2.3.3 产品 2.3.4 2.3.5 2.3.6 产品应符合中国电信相关技术要求,并满足以下关键技术指标:(1)六必须七不得
| 序号 | 技术指标 | 具体要求 |
| 1 | 1、投标人用工要求做到六必须(1)必须与外包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合法有效的劳动关系;(2)必须依法依规支付外包人员薪酬、缴交社会保险,不得欠薪欠保;(3)必须依法制定用工管理制度,对外包人员管理做到有章可依;(4)人员素质和配置必须满足业务外包项目要求;(5)对提供给电信方的外包人员个人信息必须征得外包人员本人同意;(6)有农民工的工程施工单位必须在指定合作银行开立农民工工资支付专用账户并通过专户支付农民工工资。2、投标人要求做到七不得(1)不得以电信公司名义发布外包业务的岗位招聘信息;(2)不得以电信公司名义直接组织外包人员选拔、竞聘活动或直接发布相关活动评审结果;(3)不得以电信公司名义直接对外包人员发布管理规范,或对外包人员直接适用电信公司的规章制度、劳动纪律等;(4)不得以电信公司名义直接向外包人员发放薪酬、缴纳社会保险、发放办公用品、劳保用品、福利用品,为外包人员报销差旅费、培训费;(5)不得以电信公司名义向外包人员出具岗位聘任、职务任命、绩效考评、工作调动、考勤休假、荣誉表彰、惩处通知和解除劳动合同等材料;(6)不得以电信公司名义违规授意、安排人员担任外包商法定代表人或其高管;(7)不得以电信公司名义直接向外包人员发放“工作证”“服务证”等证件。 |
(2)技术规范及要求
| 序号 | 技术指标 | 具体要求 |
| 1 | 油料供应服务及要求 | 1.乙方提供油品应达到国家质量要求标准,否则对因此产生的问题由乙方负责并赔偿甲方损失;在油品资源紧缺时,乙方应优先给甲方加油,确保供应。2.乙方为甲方提供业务咨询、网点信息查询、账户余额查询、交易记录查询、业务提醒、优惠信息通知等多种便捷服务。提供消费短信提示,短信内容含车牌号、油卡号、加油站点、加油时间。3.采用单位主副卡办卡刷卡消费模式,即:甲方所属单位对甲方办理的主卡进行预存用油金额,主卡可以对副卡的消费额度、车牌号、加油站点、油品等信息进行限制管理。加油卡充值后方可消费。4.乙方为甲方客户车辆提供一车一卡定制服务,即车牌对应卡号方能加油。 |
2.3.7 产品业绩要求: 2.3.8 2.4 产品制造商资格要求 2.4.1 制造商应提供合法有效的登记(或注册)证明文件,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 2.4.2 2.4.3 2.4.4 2.4.5 2.4.6 2.5 现场考察
2.6 评价检测
2.4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询比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响应将被否决。
4. 询比文件的获取
4.1 询比文件获取时间:****12时00分00秒至****17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下同)。
4.2 询比文件获取方式: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后,通过“招投标-采购文件领取”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进入本项目进行询比文件登记申领。未在系统注册的供应商须先进行注册,注册方法详见本公告“6供应商注册”。
4.3 询比文件费用:本项目不收取文件费用。每套售价元人民币,售后不退。支付要求:。
5. 响应文件的提交
5.1 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即响应截止时间)为:****14时00分00秒
5.2 电子响应文件的提交方式: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后,通过“招投标-我的项目”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选择本项目进行响应文件提交,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之前通过电子采购系统完成加密电子响应文件的上传。供应商未在电子采购系统进行询比文件申领登记或电子响应文件未按照要求加密的,将无法通过电子采购系统提交电子响应文件。
5.3 本项目将于响应文件提交截止同一时间通过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开启响应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邀请响应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6. 样品的递交 6.1 样品递交的时间、地点:于递交至。 6. 供应商注册
6.1 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注册
未注册过的潜在供应商,须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首页“立即注册”模块完成注册后,方可申领本项目询比文件。
6.2 CA证书办理
参加询比响应的潜在供应商须提前办理CA证书,并确保CA证书在使用时有效。CA证书办理流程详见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首页“操作指引-CA办理”。
6.3 技术支撑联系方式
服务热线:****
服务邮箱:****@chinatelecom.cn(电子采购系统技术支撑)
****@chinatelecom.cn(CA证书办理技术支撑)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询比公告在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
8. 联系及异议接收方式
8.1 联系方式
| 采 购 人: | 采购代理机构: | ||
| 地 址: | 地 址: | ||
| 邮 编: | 邮 编: | ||
| 联 系 人: | 联 系 人: | ||
| 电 话: | 电 话: | ||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 ||
| 网 址: | 网 址: | ||
| 开户银行: | |||
| 账 号: |
8.2 异议接收方式
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后,通过“招投标-采购异议-提出异议”模块提出。
采购代理机构:点击登录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