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道G225乐东至三亚段改扩建工程“五网合一”示范段TJ02标路面沥青混凝土拌合加工工程招标公告(原标题:国道G225乐东至三亚段改扩建工程“五网合一”示范段TJ02标路面沥青混凝土拌合加工工程)
全部类型海南乐东2026年03月23日
| 报名截止时间 | **** | 参加报名中介数 | 2 |
|---|---|---|---|
| 服务需求名称 | 国道G225乐东至三亚段改扩建工程“五网合一”示范段TJ02标路面沥青混凝土拌合加工工程 | 选取中介方式 | 随机选取 |
| 资金来源 | 财政全额拨款 | 发布时间 | **** |
| 项目业主名称 | 点击登录查看 | 服务需求编号 | **** |
| 所属项目所在地 | ,,,|| | 所属项目总投资 | 3000(万元) |
| 事项名称 |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评估(含核与辐射) | 审批部门 | 省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市县生态环境部门(市县行政审批部门) |
| 对应的投资审批事项 | 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表)许可 | ||
| 资质要求 | 工程咨询 | 等级 | 暂无等级 |
| 服务金额 | 下限15000.00(元), 上限15000.00(元) | 服务时限 | 下限5(天), 上限7(天) |
| 服务内容 | 1.选取委托第三方机构组织对“国道G225乐东至三亚段改扩建工程“五网合一”示范段TJ02标路面沥青混凝土拌合加工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技术评估评审服务事宜,组织召开专家评审会,出具专家评审意见和技术审查意见等。 2.重点注意:参与编制过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的第三方机构,不可报名参与环境影响报告技术评估工作。 3.不能按时完成工作任务或有被投诉不良行为的第三方机构,不予委托。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服务机构,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中介服务活动。 | ||
| 选取时间 | **** 12:01 至 **** 18:00 | 报名日期 | **** 15:58 至 **** 12:00 |
| 咨询电话 | 备注 | 无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