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隆德有礼”农副产品直营店 实施主体遴选公告
全部类型宁夏固原2026年03月21日
2026年“隆德有礼”农副产品直营店
实施主体遴选公告
为不断增强六盘山(隆德)名优特色农副产品品牌知名度和影响力,打造“隆德有礼”县域公用品牌,拓展市****
一、项目实施内容
(一)建设要求
在县内外新建“隆德有礼”农副产品直营店7家,其中利用闽宁项目资金或常态化帮扶资金补贴建设5家,现代农业产业园项目资金补贴建设2家。优先支持在国内大中城市****
(二)补贴标准
1.闽宁项目资金或常态化帮扶资金补贴建设直营店。采取“先建后补”方式,对按照统一门店标准建设,经营面积60平方米以上,总投资50万元以上,销售隆德县农副产品、文创产品金额80万元以上(文创产品销售额占比不超过20%),验收合格后,补贴20万元/家。对于列入2026年牛肉外销项目、牛肉体验店项目核算的牛肉销售额,不得列入本项目核算。直营店补贴资金由闽宁项目资金或常态化帮扶资金解决,具体依据后续项目下达情况确定。
2.现代农业产业园项目资金补贴建设直营店。采取“先建后补”方式,对按照统一门店标准建设,经营面积60平方米以上,总投资50万元以上,销售隆德县农副产品金额80万元以上,验收合格后,补贴销售额的20%,最高补贴不超过25万元/个。对于列入2026年牛肉外销项目、牛肉体验店项目核算的牛肉销售额,不得列入本项目核算。直营店补贴资金由现代农业产业园项目(中央财政支农资金)解决,具体待2026年产业园项目下达后确定。
二、遴选主体要求
(一)申报条件。县内外企业经营主体、个体均可申报。申报主体为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销售中介及个体工商户的,须具备独立法人资质,营业执照、银行开户许可证等证照齐全,征信良好,无违法违规记录;申报主体为个体公民的,须征信良好,无违法违规记录;具有一定的经济实力、市场销售经验和销售渠道,有专职营销人员。被评定为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科技型企业的可优先进行申报扶持。
(二)申报材料。需提供企业资质(申报主体提供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开户行许可证复印件;申报人为个体公民的提供身份证复印件)、《“隆德有礼”农副产品直营店申报表》(附件1)、申报主体(个体)征求意见表(附件2),以及拟建直营店位置和店面图片,所有申报材料一式两份。
三、遴选程序
在隆德县****
四、申报时限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开始申报,至****18:00截止,逾期不予受理。所有申报材料于4月10日前递交隆德县休闲农业与农产品加工服务中心办公室。
联系人:张维新、田德成
联系电话:****
附件:1. “隆德有礼”—名优特色农副产品直营店申报表.docx
2. 申报主体(个体)征求意见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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