郴州市精神病医院政府采购代理机构选取需求公告
全部类型湖南郴州2026年03月20日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选取需求公告
一、代理机构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建立完善的政府采购内部监督管理制度;
(三)拥有不少于5名熟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具备编制采购文件和组织采购活动等相应能力的专职从业人员;
(四)具备独立办公场所和代理政府采购业务所必需的办公条件;
(五)在自有场所组织评审工作的,应当具备必要的评审场地和录音录像等监控设备设施并符合省级人民政府规定的标准;
(六)已在郴州市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备案登记且已进驻湖南省中介服务超市。
二、项目概况
| (一)采购单位名称: | 点击登录查看; |
| (二)项目名称: | 点击登录查看使用财政资金支付特困人员住院患者就餐配送服务; |
| (三)预算金额: | 230万元,预算金额最终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备案为准; |
| (四)项目内容: | 医院使用财政资金支付特困人员住院患者就餐配送服务。 |
三、代理工作内容
编制采购文件;负责采购文件澄清、答疑、修改;发布采购公告;抽取评审专家;组织开标、评标;发布成交公告;代理采购人质疑答复等。
四、代理费用
代理费由采购人支付,具体金额及事项由采购人和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按有关规定协商确定。
五、其他要求
请在公告期限内到点击登录查看采购办(门诊综合楼10楼1009)报名,过期不予受理。
公告时间:****至3月24日(3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刘先生073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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