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购买非房地产开发企业售卖商品房风险的提示招标公告(原标题:万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购买非房地产开发企业售卖商品房风险的提示公告)
全部类型海南万宁2026年03月20日
万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购买非房地产开发企业售卖商品房风险的提示公告
广大市民朋友:
近期,网络上出现部分视频账号发布不属于房地产开发企业售卖房屋的宣传,为保护您的合法权益,避免财产损失和法律风险,特此提示如下:
一、国有土地自建房。持有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的个人自建房不属于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的商品房,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八条:不动产以不动产单元为基本单位进行登记。个人自建房以整幢为登记单元,不得拆分登记。2024年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市****
二、集体土地自建房。在农村宅基地上报建建设的农房属于农村自建房,根据《海南省农村宅基地管理试点办法》第二十六条宅基地使用权仅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流转;第二十七条转让方流转宅基地后仍有合法住所,受让方须符合“一户一宅”;第二十八条农村宅基地流转需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同意并公示,完成审核程序后方能办理变更登记。
请广大市****
特此公告。
万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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