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昌市高铁综合客运枢纽及专用线建设项目——专用线 G3017 武金高速 K83+882 分离式立交桥(监理)-公告信息
全部类型甘肃金昌2026年03月19日
金昌市高铁综合客运枢纽及专用线建设项目——专用线
G3017 武金高速 K83+882 分离式立交桥(监理)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金昌市高铁综合客运枢纽及专用线建设项目——专用线 G3017 武 金高速 K83+882 分离式立交桥已由金昌市金川区发展和改革局以金区发改备〔2025〕155 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银行贷款融资等方式多渠道解决,招标人为 点击登录查看,招标代理机构为甘肃嘉顶鸿工程咨询有限公 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金昌市****G3017 武金高速运营桩号 K83+882 处。
2.2 项目建设规模及技术等级:
2.2.1 建设规模:本项目为兰张三四线金昌南站综合客运枢纽及专用线建设项 目——专用线(一期)的重要配套工程。拟建北京路南延段连接高铁南站和市****起点与规划一路平面十字相交,终点与 G570 一级公路平面十字相交,全长 3856.842m,道路设计速度 60km/h,道路等级为城市****K1+106.503 处与 G3017 武金高速交叉,方案采用北京路南延段下穿武金高速主线,在武金高速 K83+882 处设置分离式立交桥一座。拟建分离式立交桥梁左幅跨径为(30+31+30)m,右幅跨径为(30+30.8+30)m,上部结构采用预应力混凝土小箱梁,先简支后连续结构,下部结构采用柱式墩、柱式台,基础采用钻孔灌注桩基础,桩 基均按照摩擦桩设计,桥梁全长 98/97.8m。(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2.2.2 技术标准:(1)公路等级:高速公路;(2)设计荷载:新建桥涵:公 路-I 级;(3)设计速度:80km/h;(4)设计洪水频率:1/100;(5)桥面宽度:(0.55(防撞护栏)+10.95(行车道)+0.55(防撞护栏)+0.2}x2=24.5m;(6)地 震动峰值加速度:0.15g;(7)最大标准冻土深度:143cm;(8)坐标系统采用:本项目平面采用 2000 坐标系统,高程采用 1985 国家高程系统。
2.3 招标范围: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施工监理内容。
2.4 服务期限:施工监理服务期限:包括施工期、缺陷责任期 2 年。施工监理 服务内容及对应的服务期限和要求,见下表。
招标内容 |
服务内容 |
服务期限(天) |
|
施工监理 |
施工阶段 (含施工准备阶段) 监理服务 |
施工期 |
180 |
缺陷责任期监理服务 |
缺陷责任期 |
730 |
|
(总服务期限)合计:920 |
|||
2.5 本项目共划分一个监理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单位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取得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基本账户开户 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并具有公路工程专业甲级监理资质;
投 标 人 应 进 入 交 通 运 输 部 “ 全 国 公 路 建 设 市****(http:****)”中的公路工程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 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2 近 5 年(2021 年 2 月至今,以交工或竣工时间为准)内至少完成过一座高 速公路桥梁工程监理业绩(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附录)。
3.3(1)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交通运输部颁发的公路工 程专业]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交通运输部颁发的交通运输工程专业]注册在 该投标人企业且未处于暂停执业处罚期内,未被取消资格。(2)具有公路工程相 关专业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3)近 5 年(以交工或竣工时间为准)内担任过 一座高速公路桥梁工程总监理工程师或驻地监理工程师业绩(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 件附录)。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凡在交通运输部或相关行业领域主管部门近三年建设市场信用评价中被 评为 D 级的单位不允许参与本项目投标;凡被交通运输部或甘肃省交通运输厅(或 相关行业领域主管部门)取消或暂停投标资格且在处罚期内的单位不允许参与本项 目投标。“在本省尚未取得信用评价等级的投标人,其信用等级参照全国综合评价 结果。尚无全国综合评价的投标人,若无不良信用记录,可按 A 级对待。若有不 良信用记录,视其严重程度按 B 级及以下对待”。
3.6 投标单位必须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无行贿犯罪信息查询结果,并加盖 投标单位公章,作为投标文件的内容之一。
3.7 投标人、其法定代表人及其拟委任的总监理工程师在近三年内不得有行贿 犯罪行为(行贿犯罪行为的认定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查询结果为准)。
3.8 被列入“信用中国”中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进入“信用中国”网站自行 查询后将查询结果截图加盖企业公章作为投标文件的内容之一)和被列入全国法院 的失信被执行人(进入 http:**** 盖企业公章作为投标文件的内容之一)的失信企业取消投标资格。
3.9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 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 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 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6 年 03 月 20 日 00 时 00 分至 2026 年 03 月 26 日 23 时 59 分(北京时间,下同,节假日不休息)。
5.2 投 标 人 可 通 过 金 昌 市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中 心 网 站 ( 网 址 :http:****)免费下载或查阅招标文件。
5.3 技术支持电话:**** 。
5.4 其他补充内容:为了规范交易平台的业务流程以及给用户提供方便快捷的 服务,凡是拟参与金昌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需先 在金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注册,使用“用户名+密码+验证码”或“CA 数字认证 方式”登录办理业务。社会公众可通过金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浏览公告,并点 击“免费下载招标文件”,根据系统提示,保存电子标书文件至本地电脑;投标人 浏览招标文件后,确定投标的需登录金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在系统首 页最新招标项目中查询需要投标的项目或在“招标方案”-“标段(包)”中查询 需要投标的标段,选中后点击“投标登记”,根据要求填写信息 。
6.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 本 项 目 开 标 和 评 标 活 动 通 过 甘 肃 中 工 不 见 面 开 标 大 厅(http:****)进行。
6.2 网上开标时间:投标文件上传开标系统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6 年 04 月 09 日 09 时 00 分。
6.3 投 标 文 件 递 交 地 点 : 甘 肃 中 工 不 见 面 开 标 大 厅(http:****)。
6.4 其他补充内容:本项目采用“网上不见面开标系统”进行开标,现将有关 事项公告如下:
6.4.1 投标人需在甘肃中工国际官网(网址:http:****)下载 中心中下载投标工具包,并按照使用需求安装相关软件,完成投标文件编制工作。
投标文件必须使用招标文件规定的专用工具软件编制,并通过对应的开标系统 完成投标过程。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编制和提交,如未按招标 文件要求编制、提交电子投标文件,将导致否决投标,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6.4.2 投标人须在开标前将加密 ZGTF 投标文件上传至金昌市公共资源交易 中心电子服务系统。上传文件过程中,请投标人耐心等待,直至出现文件上传成功 提示。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到网络及系统平台可能存在的突发状况,在投标文件编制 完成后尽早完成上传,若未按时上传或上传的文件损坏将导致贵单位不能正常开标,对此引起的后果贵单位自行承担。
6.4.3 系统或直播现场提示开标记录表确认时,如表上信息确认无误,请投标 人使用企业 CA 数字证书在 10 分钟内完成开标记录表签章。开标记录表中需法定 代表人授权委托人签字,务必使用本人手写电子印章进行签章。
6.4.4 复 会 时 , 投 标 人 须 进 入 甘 肃 中 工 国 际 不 见 面 开 标 系 统(http:**** 标文件的 CA 证书登录),观看复会直播。
6.4.5 关于原件的说明:招标文件要求的资质、资格证书等各类证明材料,投 标人须将复印件、扫描件或者电子证照编入投标文件并对其真实性负责,须在投标 文件中提交投标材料真实性承诺书(格式自拟),不再单独递交原件备查。
6.4.6. 其他注意事项:
(1)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到网络及系统平台可能存在的突发状况,在投标文件
编制完成后尽早完成上传。
(2)开标当日,投标人不必抵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登录指定开标系 统,并根据需要使用开标系统与现场招标人进行互动交流、澄清、质疑等活动。未 按时加入系统对投标文件解密的视为放弃投标。
7.发布媒介
本项目的招标公告、中标候选人公示、中标结果公告、补遗文件、变更公告等 信息在金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址:http:****)上发布。
8.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双信封形式。评标方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9.招标工作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9.1 公示制度
招标人在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 3 日内,将评标结果以及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 他信息在相关网站上公示不少于 3 日以接受社会公开监督。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 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
9.2 异议、投诉处理
9.2.1 异议处理
(1)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的异议以及招标人的答复,均应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异议与答复”菜单中完成。
(2)投标人对开标如有异议,应在“电子交易系统”提出。
(3)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如有异议,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 期间提出。投标人提出异议以及招标人的答复均应通过“电子交易系统”进行。
9.2.2 投诉处理
行政监督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 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2013 年 3 月国家发展改革委第 23 号令修改)、《关 于建立健全招标投标领域优化营商环境长效机制的通知》(发改法规〔2021〕240 号)、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接受针对公示内 容的投诉。投诉材料要求、投诉受理条件及查处按照上述规定执行。
10.其他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