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彦淖尔市第一职业学校固定资产清查审计服务询价公告
全部类型内蒙古巴彦淖尔市2026年0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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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强化学校国有资产管理,夯实资产管理数据基础,切实摸清学校固定资产“家底”,规范资产使用流程,防范国有资产流失,提升资产管理规范化、精细化水平,根据《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国令第 738 号)、《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核实管理办法》(财资〔2016〕1 号)等相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工作需要,现对学校固定资产清查盘点服务进行公开询价,欢迎符合资格条件、具备相应服务能力的供应商积极参与报价。
一、项目基本信息
- 项目名称:点击登录查看固定资产清查审计服务项目
- 项目编号:****
- 采购人:点击登录查看
- 项目预算:人民币 94000 元(此为最高限价,报价超过该金额视为无效报价)
- 服务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90 个工作日内完成全部清查盘点工作及相关成果交付
- 服务地点:点击登录查看,临河区****
二、项目服务内容及要求
本次清查盘点范围为学校各部门占有、使用、直接支配的全部固定资产,包括但不限于房屋建筑类、教学仪器设备类、办公设备类、家具用具类、车辆类、无形资产类、构筑物类等,清查基准日为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具体服务内容及要求如下:
(一)基础数据整理
- 核对学校现有固定资产台账、财务凭证、出入库单据等原始资料,逐笔比对资产使用部门、存放地点、使用人、规格型号、入账时间、资产原值等信息,补全台账中缺失信息,更正错误或滞后信息,确保台账数据完整、准确。
- 对接学校固定资产管理系统,协助完善系统内资产数据信息,根据清查结果更新资产管理部门、管理人、存放地点等相关信息,补充构筑物、无形资产等相关卡片信息。
(二)实地清查盘点
- 组织专业团队对学校所有固定资产进行全面实地盘点,采取“以账对物、以物对账”的方式,逐一项核对实物资产与台账信息,详细登记资产实际状态(在用、闲置、报废、毁损等)。
- 对房屋、土地(空地,不含建筑物坐落土地)、车辆、原值金额较大的固定资产信息进行补充完善。
- 对盘点过程中发现的盘盈、盘亏、报废、毁损等资产,详细记录相关情况,查明原因,提供合法、合规的处理建议,并协助学校整理相关证明材料。
(三)资产标识规范
按照“一物一卡、一物一标签”的原则,制作、打印固定资产条码标签,标签信息需包含资产名称、规格型号、入账时间、资产编号、使用部门等关键信息
(四)成果交付
- 出具完整的固定资产清查审计报告,包含资产盘点明细表、报废明细表等,说明资产入账差异调整情况及依据。
- 出具资产经济鉴定报告,针对盘盈、盘亏、报废等资产进行专业鉴证,确保报告客观、公正、准确。
- 协助学校通过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填报《资产清查报表》,整理相关归档资料,协助学校对盘盈、盘亏资产按规定程序进行处置,包括报废材料整理、报废资产归置、联系资产回收公司等。
- 按照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出具资产清查报告,经济鉴证报告作为资产清查报告的附件一并出具。
(五)其他要求
- 服务团队需制定科学合理、可操作的服务方案,明确工作阶段分配,每日工作计划、人员配置等。
- 服务过程中需严格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尊重学校资产管理制度,保守学校相关秘密,不得泄露资产信息、财务数据等敏感内容。
- 及时响应学校提出的疑问和需求,妥善处理清查过程中出现的各类问题,确保服务质量和效率。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资产清查、审计、评估、拍卖、资产管理咨询等相关内容)及会计事务所执业证书,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近三年内经营活动无重大违法记录。
- 具备开展固定资产清查盘点服务的专业能力,拥有专业的服务团队(团队总人数不少于3人),项目负责人需具有相关项目实践经验,提供团队成员资质证明及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 近3年内(自询价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至少完成1项行政事业单位或学校类固定资产清查盘点相关服务业绩,需提供合同复印件、验收证明材料等佐证。
- 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相关信用查询截图。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不允许转包、分包。
四、报价要求
(一)报价范围
本次报价为完成本项目全部服务内容的总费用,包含人工成本、耗材(标签、打印纸等)、交通、税费、鉴定、审计、报告编制、系统对接等所有相关费用,采购人不再额外支付任何费用。
(二)报价文件组成(均需加盖供应商公章,一式四份,一正两副,密封
报价函(需明确报价总额、服务周期、服务承诺等);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需附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有效的营业执照、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
服务方案(含工作阶段分配、每日工作计划、人员配置、服务流程、质量保障措施等);
近3年内相关服务业绩证明材料(合同、验收报告等复印件);
团队成员资质证明、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查询截图;
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有);
承诺书(需承诺材料真实有效、按期保质完成服务、不泄露学校敏感信息等)。
(三)报价文件递交要求
- 报价文件需密封完好,文件袋外部注明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密封处加盖供应商公章,未密封或密封不合格的报价文件不予接受。
- 递交方式:现场递交1313办公室/顺丰快递邮寄,邮寄地址:点击登录查看总务处,收件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
- 递交截止时间:****上午12点,逾期递交的报价文件不予接受。
五、评审方式
学校将成立询价评审小组,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供应商的资格、服务方案、报价、业绩、信誉等进行综合评审,在符合项目需求、质量和服务满足要求的前提下,优先选择报价低和业绩优秀的供应商作为成交候选人。
六、其他事项
- 供应商应自行对学校资产情况进行现场踏勘(如需),了解项目实际情况,费用自理,采购人不对供应商因踏勘产生的任何费用或损失承担责任。
- 报价文件一经递交,即视为供应商已充分理解本询价公告的全部内容,接受本公告的各项要求。
- 成交供应商需在收到成交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与采购人签订服务合同,逾期未签订的,视为自动放弃成交资格。
- 本询价公告的解释权归点击登录查看所有。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老师 张老师
联系电话:陈老师**** 张老师****
联系地址:点击登录查看
点击登录查看(加盖公章)
发布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