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七局集团武汉工程有限公司阳朔县停车场及公共服务配套设施工程基坑回填土施工项目谈判公告
全部类型广西桂林2026年03月18日
第一章 招标 招标公告 阳朔县新城区停车场及公共服务配套设施(一期 一期)工程 工程II标段 标段建设 建设项目 项目基坑回填土工程 基坑回填土工程施工 施工竞争性谈判 竞争性谈判招标公告 |
项目编号:**** 包件编号:包件编号:BJ2026-03-**** |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阳朔县新城区停车场及公共服务配套设施(一期)工程II标段)己由(中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中标,建设资金来源已落实,该项 目由(中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参建。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本项目招标范围、工期要求、质量要求
2.1工程概况
阳朔县新城区停车场建设项目地上共2栋楼,24#楼地上3层,25#楼地上3层;B06地下室地下共一层,B05地下室共两层,地下室负二层局 部为人防地下室。总建筑面积为13269.35m2,其中24#楼687.94m2,25#楼837m2,B06地下室2386.76m2,B05地下室 9357.65m2。结构形式 为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基础形式为筏板基础。主要内容为:土方工程、边坡支护、地基处理工程、钢筋混凝土工程、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墙、多 孔砖墙,细石混凝土耐磨地面、块料楼地面、墙面抹灰、内墙腻子、内墙乳胶漆、天棚腻子、天棚乳胶漆、吸音墙面及顶棚、块料外墙,保温屋面、铝合金门窗、栏杆;安装包含给水工程、排水工程、电气工程;室外种植苗木、灌木;铺设花岗岩、砌筑树池、路缘石等其他附属工程。
2.2本项目招标范围
基坑回填土工程,包含取土、碎土、分层回填、夯实,场地清理等与之相关的所有工作内容。(具体工作内容见招标清单) 2.3工期要求
计划开工日期:实际开工日期按施工计划安排为准,实际竣工日期以业主要求的日期为准。
3.质量要求
3.1工程质量标准:工程质量标准必须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和标准的要求。
3.2工程质量的特殊标准或要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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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工程质量保修期:
1.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工程合理使用年限;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为 5 年;3.装修工程为 2 年;
4.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工程为 2 年;
5.供热与供冷系统为 2 个采暖期、供冷期;
6.住宅小区****2 年 。
3.4.缺陷责任期:工程缺陷责任期为24个月(最长不超过24个月),缺陷责任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单位工程先于全部工程进 行验收,单位工程缺陷责任期自单位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算。
3.5在合理使用和正常维护条件下,消防设施工程质量满足使用要求。
3.6开通验收满足设计要求。
3.7杜绝工程质量等级事故,遏制质量问题。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需中铁鲁班商务网注册认证并获得中铁七局集团劳务企业准入证且未被中铁七局集团武汉工程有限公司、中铁七局 集团有限公司、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列入黑名单及《不合格分包企业名录》的企业。
4.2本项目招标要求投标人1须具备施工劳务不分等级资质(以资质承揽要求为准,禁止违法分包),近三年具有同类施工合同额50万元或类 似的土方回填施工工程业绩(开标时携带原件备查),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4.2.1投标人拟派的委托代理人须具备本单位社保,并附在授权委托书后。
4.2.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5年工作经验,具备类似项目施工负责人经历,或具有相应的业绩须提供本单位社保证明。
4.2.3投标人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具备5年工作经验,具备类似项目技术负责人经历,或具有相应证书。
4.2.4投标人拟派项安全员负责人须具备5年工作经验,具备类似项目安全负责人经历,或具有相应证书,须提供本单位社保证明。
4.3本次招标:R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投标。
£接受联合体参加投标。
4.4投标人有足够资金及专业技术能力保障有效地履行合同,在近三年内无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未被 国家或行业主管部门通报责令停止投标且未在停标处罚期内;无行政监管部门取消资质或停业整顿等通知或通报,未发生过安全质量事故,无经济 合同诉讼等情况,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
4.4(其他要求如有)
5.信誉要求
5.1 投标人需出具5万元的银行存款证明。
5.2投标人投标企业及企业法定代表人、股东、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及高风险企业,对失信被执行人高风险企业采用否决性 惩戒方式废标处理。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招标文件获取: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26年3月18日
R 线上发售:潜在投标人须在中铁鲁班商务网(https://www.crecgec.com/)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内响应后自行下载。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大写伍佰元整),足额转入招标人指定账户如下:开 户 人:中铁七局集团武汉工程有限公司阳朔县停车场项目部
账 号:********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营业部(非转汇行)
联行行号:****
汇入地点: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阳朔县新城区
注:汇款单须注明:(****工程施工招标)工程施工招标)+(招标编号:(招标编号:****+标段编号:标段编号:****)汇款单位与投标人名称须完全一致,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不提供标书款收据;不接受个人汇款。投标人在仔细阅读招标文件后,应在中铁鲁班商务网(https://www.crecgec.com/)上完成)上完成“响应 |
、澄清提问(如有)、澄清补遗确认(如有)、上传投标文件”等工作。
7.现场踏勘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投标人现场踏勘。投标人自行前往现场踏勘的,招标人将予以协助 。
8.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采用线上线下同时递交,如电子版与纸质版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版文件为准。
R线上
本次投标,在中铁鲁班商务网(https://www.crecgec.com/线上上传投标文件及附件。届时请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在电脑登 录中铁鲁班商务网(https://www.crecgec.com/)开标大厅”查看线上开标记录,并及时用手机微信扫码横屏签字确认,如未在开标后签字确认的,视为对本次开标无异议。
R线下
凡有效获取招标文件并足额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方可递交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为2026年3月26日9 时0分,
地点为:中铁七局集团武汉工程有限公司阳朔县停车场及公共服务配套设施工程项目经理部 。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9.开标
9.1开标时间:2026年3月26日
9.2开标地点:中铁七局集团武汉工程有限公司阳朔县停车场及公共服务配套设施工程项目经理部
10.投标保证金
10.1投标人须向招标人缴纳人民币10000元(大写壹万元整),于开标截止时间前3天以公对公转账形式交至招标人指定账户,(账户同招 标文件费转入账户)作为本项目投标保证金。如招标人在规定时间未收到投标人本项目的投标保证金,将不开启投标人投标文件。
10.2未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在定标后十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在双方签订合同时转为履约保证金(不足部分在签 订合同前补缴),返还时间详见合同内容(无息)。
11.其它
11.1投标人如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招标人将取消投标人侯选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1)投标人在有效期内撤出;
(2)投标人之间存在串标、恶意围标的行为;
(3)评标委员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4)确定的投标人未能在招标人规定的期限内签署合同;
12.发布公告的 发布公告的媒介
中铁鲁班商务网(https://www.crecgec.com/)
13.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阳朔县山水大道中铁七局项目经理部
联 系 人:肖静秋
电 话:****
电子邮箱:****@qq.com
招标人:中铁七局武汉公司阳朔县停车场 及公共服务配套设施工程项目经理部 2026年3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