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春市分行2026年宜春正鼎置业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诉讼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全部类型江西宜春2026年03月16日
宜春市分行2026年宜春正鼎置业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诉讼服务项目
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招标编号: BOC - 09962 - 2026FW001)
项目所在地区: 江西省,宜春市,市辖区
一、招标条件
本宜春市分行2026年宜春正鼎置业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诉讼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13万元,招标人为点击登录查看。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详见公告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宜春市分行2026年宜春正鼎置业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诉讼服务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宜春市分行2026年宜春正鼎置业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诉讼服务项目)
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一) 供应商及所报产品/服务的资质要求如下:
1.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遵守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参与本项目竞争的供应商应具备法律服务资质。供应商应具备由政府机关或权威机构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执业许可证,证照齐全,没有过往的不良记录。参与本项目竞争的供应商应保证内部组织架构完善、股权结构明晰,不存在外部风险;应具备能专职应对我行需求的人员或团队,能根据我行实际情况提出有效的法律服务方案;能有效对接我行现有的已立案诉讼案件,具备对诉讼案件由始至终完成全过程跟踪管理的能力。
(二)其他必须满足的要求:
1.供应商须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采购人为本项目所委托的咨询公司或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
2.供应商须从采购人获得采购邀请文件并登记备案,否则不能参加本项目。
3.联合体: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口其他情形
4.项目分包:
未经采购人允许,供应商不得将本项目采购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分包。
口供应商不得将本项目采购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分包。
5.供应商不得将本项目采购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
6.截至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日(含),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站
(http:****)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供应商需按附件要求提供查询截图。评审委员会在谈判当日进行查询,如查询结果与应答文件不同,以评审委员会查询结果为准)。
7.供应商近3年(****至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日(含)止)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或涉及环境保护、劳动用工、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方面的重大违法违规行为。重大违法违规,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人民币200万元以上(含)的罚款等行政处罚。
8.截至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日(含),供应商未处于中国银行供应商不良行为禁止准入处罚范围及处罚期内。
9.供应商须保证:采购人在使用其提供的货物/服务时,在使用的国家/地区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不合法的情形,也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与第三方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等知识产权、肖像权等民事权利相关的侵权行为。如果有任何因采购人使用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服务而提起的侵权指控,供应商须依法承担全部责任。
10.存在关联关系的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同一分包,如项目不存在分包,则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
关联关系企业包含以下情况:
(1)与本企业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企业;
(2)与本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企业。
供应商应向采购人如实披露与本单位存在关联关系的其他企业。采购人有权取消关联关系企业参与该项目的资格或重新组织采购。
11.供应商应当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规范,依法诚信参与项目,自觉维护公平竞争秩序。不得通过受让、租借或者挂靠资质参与项目;不得伪造、变造资质、资格证书或者其他许可证件,提供虚假业绩、奖项、项目负责人等材料,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参与项目:不得与采购人或其他供应商串通报价;不得与评审委员会成员私下接触,或向采购人、
交易平台运行服务机构、评审委员会成员、行政监督部门人员等行贿谋取授予合同 不得恶
意提出异议、投诉或者举报,干扰正常采购活动。供应商如出现上述行为之一的,其应答将
被拒绝,采购人有权将其列入中国银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名单。
12.供应商应未受到联合国、中国或其他采购人认为需适用的制裁发布主体的制裁,也未被
前述制裁对象拥有或实际控制。
13. 供应商发生合并、分立、破产等重大变化的,应当及时书面告知采购人。供应商不再具
备资格预审文件、采购邀请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或者其应答影响采购活动公正性的,其应答
无效。
14.供应商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信息安全的法律法规,落实监管部门对信息安全的监管要求,
履行信息安全保密责任和义务,依法依规规范信息数据处理活动。供应商在信息安全管理方
面不存在重大风险缺陷和信息安全违规记录。
15.供应商若接触采购人数据、采购人客户数据(如有),应严格遵守《银行保险机构数据安
全管理办法》等数据安全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要求,并配合招标人根据数据处理的具体模式,
在“第五部分 合同主要条款及格式”中明确数据处理的相关约定。
16.供应商不得为采购人的关联方,同时不为采购人关联方所控制。;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6 年 03 月 16 日 09 时 00 分到 2026 年 03 月 24 日 09 时 29 分
获取方式:本项目无需审核,可直接免费领取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 年 03 月 24 日 09 时 30 分
递交方式 江西省宜春市****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 年 03 月 24 日 09 时 30 分
开标地点:江西省宜春市****
七、其他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银行”)【宜春市分行】就宜春市分行 2026 年
宜春正鼎置业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诉讼服务项目进行采购。
一、项目名称: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春市分行】宜春市分行 2026 年宜春正鼎置业有限公司金融借款
合同纠纷案件诉讼服务项目。
二、项目编号:
【BOC - 09962 - 2026FW001】
三、项目情况:
(一)采购内容:
【某公司为我行存量授信客户,基于该借款人目前经营情况,****应还本金1365万元已逾期,同时借款人按约定于2026年3月按期还款的可能性较低,为有效保障我行合法权益,及时对借款人、担保人财产采取保全措施,我行拟以借款人逾期支付本金构成根本违约为由提起诉讼,诉讼标的金额为1.27亿元(含本金及利息)】具体内容详见采购邀请文件第四部分《采购需求书》。
应答缺漏项处理:
供应商须对本项目所有采购内容进行应答及报价,否则其应答将被拒绝。
□其他情形
授予合同/入围供应商数量:【1家】
【服务期/入围有效期:自律师受委托之日起至本案终结为止,若案件代理过程中律所未尽勤勉责任或因律所律师违法执业给我行造成损失的,我行有权解除代理合同,律所须退还应退回的代理费,并赔偿给我行造成的损失】
【项目预算或最高限价的计算方法:****】
【续签管理:根据实际情况勾选】
□本次采购价格有效期为【X年/月】。在价格有效期内,如采购人采购需求未发生实质变化的,中选供应商承诺按照本次中选价格提供服务。中选供应商的《续签承诺》不视为采购人对供应商的后续采购承诺,采购人有权自主决定是否继续采购。
其他情形【本项目不续签】
(二)采购流程:
谈判及评审:
供应商须按规定参加谈判。谈判内容包括且不限于技术方案部分、服务部分、价格部分等。
采购人将根据最终评审结果,确定不多于1名的拟授予合同供应商。如采购人今后政策发生变化或客观实际情况发生变化,采购人权单方面中止与供应商的合同。
根据项目特点及市场竞争情况合理设定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数量不少于2家。如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数量为2家,评审委员会须从项目情况、技术方案、报价等方面判断是否具备
竞争性,并在评审报告中记录;如评审委员会未对上述情况进行分析记录,不得评审。
四、合格供应商的基本资质要求(须同时满足):
(一)供应商及所报产品/服务的资质要求如下:
在“第五部分 合同主要条款及格式”中明确数据处理的相关约定。
16.供应商不得为采购人的关联方,同时不为采购人关联方所控制。
五、采购邀请文件的领取:
(一)凡有意向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应前往中国银行中银智采平台
(https:****)(以下简称“中银智采平台”)进行免费注册。
并关注以下事项:
用weboffice在线编辑word格式附件),“盖章版附件和word附件内容需保持一致,如不一致,会以盖章件为准! ”,信息填写完成后点击【提交】按钮,完成澄清问题提交。供应商可在【项目经理回复/澄清】页签查看项目经理回复内容。包含本供应商提出澄清的回复、其他供应商提出澄清的回复,以及招标代理或行内项目经理主动发起的澄清内容。
(五)供应商针对技术问题的咨询,可拨打中银智采平台技术支持联系电话:010 - ****/010 - ****/010 - ****,工作时间(工作日):8:30 - 11:30、13:30 - 17:30,其他时间及法定节假日不提供技术支持。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中国银行中银智采平台(https://ctpch. fmscop. bankofchina. com) 上进行发布。
七、项目说明会:【□适用/不适用】
采购人将举行项目说明会议,就本项目需求及相关要求向各供应商介绍情况。各供应商须派相关代表(项目经理及编制应答文件的商务人员等)参加会议,否则由此引起的相关后果由供应商自负。
会议时间:20XX年XX月XX日。
地点:
八、踏勘【□适用/不适用】:
踏勘时间:20XX年XX月XX日XX:00
踏勘联系人:XXX 联系电话:
踏勘地点:
九、应答文件的递交:
(一)本项目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9时30分。
(二)递交密封良好的纸质版应答文件。
(二)谈判地点:江西省宜春市****
十一、举报方式:
供应商与采购人在接触及合作过程中,如遇采购人部门或员工的违法、违纪等问题,可向采购人纪检部门反映和举报。采购人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严肃处理打击报复的行为。
举报电话:0795 - ****
十二、其他:
本项目不属于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也不属于政府采购项目,为采购人自行采购的项目。
十三、联系方式
采购过程中涉及的澄清答疑及投诉反映等,联系方式如下:
地 址:江西省宜春市****
邮 编:336000
联系人:赵经理
联系方式:0795 - ****
电子函件:T039805@bank - of - china.com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无。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宜春市****
联系人:赵经理
电 话:0795 - ****
电子邮件:T039805@bank - of - china.com
招标代理机构: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宜春市****
联系人:刘先生
电 话:****
电子邮件:****@1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underline{刘亚涵}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underline{ }(盖章)
业务专用章
(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