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节市医疗保障中心关于恢复贵州省毕节市医药有限公司黔西北药房医疗保障服务协议的招标公告(原标题:毕节市医疗保障中心关于恢复贵州省毕节市医药有限公司黔西北药房医疗保障服务协议的公告)
全部类型贵州毕节2026年03月13日
发布时间:**** 15:25
根据《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3号)及《毕节市****
贵州省毕节市****点击登录查看作出中止协议处理,中止时间为****至****,同时要求该药店对违规问题进行整改。协议中止期间,该药店按要求进行了整改,并于****提交了恢复医保服务协议的书面申请及整改报告。根据相关规定,我中心于****组织专家组对该药店进行了验收评估,验收评估结果为合格,该药店符合恢复医保服务协议条件。
经研究决定,自****起,恢复贵州省毕节市医药有限公司黔西北药房医疗保障服务协议的资格。恢复后,该药店应严格遵守医保政策和医保协议约定、诚信经营、规范服务,杜绝再次发生违规行为。
欢迎社会各界及参保人对该药店医保服务情况进行监督,如发现违规行为,请及时向点击登录查看反映。
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医药服务科
联系电话:****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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