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中南世纪城7A、7B、6C地块桥架采购及安装工程资格预审公告
全部类型江苏盐城2026年03月12日
盐城中南世纪城7A、7B、6C地块桥架采购及安装工程资格预审公告
盐城中南世纪城7A、7B、6C地块桥架采购及安装工程资格预审公告
本招标项目业主为点击登录查看(下称“招标人”或“公司”),建设资金
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鉴于公司目前正处于重整程序,本次招标活动在管理人监督下进
行。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盐城中南世纪城7A、7B、6C地块桥架采购及安装工程进行公
开招标,采用资格预审办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本次招标纸质招投标。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 工程地点:盐城市****
1.2 工程规模:
7A、7B、6C地库面积为11.94万平方米,盐城中南世纪城7A、7B、6C地块桥架采购及安装工程,
包含供货、运输、施工直至验收合格投入使用、保修等全部工作内容,以及充电桩深化设计费用。
1.3 合同估算价:150万元
1.4 工期:30日历天(从进场至竣工验收完成)。
1.5质量要求:合格
(1)本工程质量标准:合格,确保在建设单位指定时间内验收通过;
(2)严格按照相应国家及江苏省规范进行施工。
1.6工程进度款的支付时间、方式:
(1)月进度款支付比例75%;
(2)工程竣工经甲方及管理人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审定金额的85%;
(3)结算审计完成支付至审定金额的97%,质保金3%,质保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为期2年;
(4)每次付款前,中标人须按招标人及管理人要求提交完整的付款申请资料,并先行开具等额、合
法、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5)工程款支付形式:现金占比100%;
(6)特别提示:鉴于招标人目前处于破产重整程序中,本次招标项下所有工程款项的支付,均需遵
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及相关规定,支付时间、方式、总价可能因债务人、管理人、法
院或其他主管单位要求发生必要调整。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即视为已充分知晓并自愿接受因破产
重整程序所带来的全部潜在风险(包括但不限于付款迟延、付款条件变更等),并承诺不会因此向
招标人、管理人及法院主张任何形式的抗辩、索赔或要求解除合同。
1.7 本次招标工程共分1个标段,
包括但不限于地上充电桩:电表箱至充电桩之间所有配管、电线、电缆的供应、安装、施工;负责
充电桩设备基础制作、安装、施工;负责充电桩供货、安装、调试工作;地库充电桩:电表箱、分
支箱、充电桩桥架的供货、安装、施工工作(地库充电桩及电缆线由业主自行安装,不在本次招标
范围);地上、地库充电桩:负责充电桩工程交付、验收、维保等;负责提报发包人、政府部门所
需的各类资料;负责招标范围工程的专项验收,确保验收合格,验收取证及移交物业。
2.资格审查方法
本工程招标采用资格预审,资格审查方法:合格制。
3.评标方法
本工程采用评标方法:
综合评估法,技术标占比30%,商务标占比70%,技术标详见打分标准。商务标按照最低价为基
准,最低价商务标为满分100分,非最低价的单位与最低价单位每偏离1%扣1分。汇总技术标与商
务标得分,总得分最高者为推荐中标候选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4.2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要求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注册资本金超过1000万元(含1000万元);
(2)上一年度主营业务收入超过2000万元(含2000万元);
(3)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或建筑装修装饰工
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等资质要求;
(4)近三年单项目有超过1000万元以上的业绩(含补充协议);近三年有充电桩采购及施工或机
电安装工程施工业绩的;施工业绩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中标通知书、合同、补充协议等资料;
(5)与江苏地区知名房企近两年有合作;
(6)经招标人及管理人背景调查,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不存在过往以非法或不当手
段(包括但不限于聚众闹事、围堵、怠工、停工、非法信访等方式) 索要工程款、材料款的行为。
4.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4投标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有关规定详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招标人
不接受其投标。
4.5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资格预审文件等资料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17时30分至****17时30分将报名资料发送
到邮箱****@zoina.cn及****@junhe.com内,报名表详见附件。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 邮箱接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资格预审时间):****17时30分,以
邮箱收到为准,请有意愿参与的单位把控好时间。逾期发送的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
理。
7.异议投诉
7.1投标人对资格预审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资格预审申请截止时间3日前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联
系方式详见本项目招标公告。
7.2投诉事项联系方式:
投标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
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但就《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第四十四条、第五十四条规
定事项进行投诉的,应当依法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咨询电话:****。
8. 联系方式
招标联系人: 点击登录查看 联系电话:****。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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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二六年三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