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门镇中心幼儿园学生食堂大宗物品定点采购招标公告
全部类型湖南娄底2026年03月11日
为了保障学校师生饮食安全,花门镇中心幼儿园将对所属学校学生食堂食品实行定点采购,请有意参与的单位前来报名,具体事项如下:
四、供货商资质要求:
1.投标商必须入围双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和双峰县教育局审批的供资商家,持有生产经营卫生许可或厂家的代理授权书,具备较强的供货能力、良好的信誉及售后服务能力;
2.能提供配送物品的检测报告或食品检验合格证;
3.能自觉遵守学校相关规章制度,服从校方管理。
五、投标条件及递交资料:
1.报名者身份证复印件、如法人未来参加开标会则需委托人提交法定代表人委托书。
2.供货商的情况简介及服务优势(包括供应商品的品种、品牌、包装规格、仓储能力、服务方案、运输条件等相关资料和说明)
3.企业资质证明(复印件)及相关证照(复印件),包括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卫生许可证、检疫证、从业人员健康证、银行资信证明等;
4.其他供货商需要说明的情况。
5.所有材料装入文件袋后密封,加盖公章、一式两份。
6.所有递交的材料原件备查。
六、开标与定标:
1.开标时邀请投标方参加开标会议(每个投标单位不超过2人)。
2.评标方法:我校招标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择优选择各项目若干家供应商为中标单位,并由学校膳食监督家委会参与监督。
3.未中标原因招标方不予解释。
七、中标后应完成的工作:
1.被确定为食堂食品定点采购供货的单位,应在规定时间内与学校签订合同,合同经双方签章后生效。
2.如遇大米、油、副食品等食品市场价格上浮和下降,供货单位在供货之前需向学校说明,并以书面形式通知学校;如供货商所供商品价格偏离较大(指上浮),学校将质疑并根据整改情况决定是否取消供货商的供货资格。当市场价格下浮,而供货商未能及时调整价格的,学校有权通知供货商调整到合理价格,拒不整改的,学校有权终止合同。
3.本次供货的合同时间为2026年春季学期,合同期为一个学期(如果上级有新的采购方案,与学校签订的采购合同则立即终止),合同期内如同一供货商被投诉三次及以上,学校食堂管理小组有权取消供货商资格。
八、时间与地点:
1.****16:00前,报名商家必须递交投标资料。
地点:花门镇中心幼儿园
2.****下午2:00开标,投标方可派人员参加,开标后由评标小组综合评标。
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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