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秋涛北路192号租赁权
全部类型浙江杭州2026年03月10日
杭州市****
| 挂牌价格 | 600.00 万元/年 | 出租面积 | 约10751.89平方米 |
|---|
|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 **** |
|---|---|
| 信息披露截止日期 | **** |
| 出租标的地址 | 杭州市**** |
| 交易机构 | 注册、报名、竞价辅导请联系 400-696-3939 |
我方拟出租有权处置/受托管理的资产,并通过“浙交汇”平台公开披露资产出租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出租是我方真实意思表示,出租标的权属清晰,除已披露的事项外,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分权且不存在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
(2)本次出租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出租申请及相关材料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交易过程中自愿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浙交汇”平台相关交易规则及规定,恪守出租公告约定,按照相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5)我方已认真考虑本次出租行为可能导致的企业经营、行业、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自行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6)我方已如实、完整地披露标的资产状况,并在标的资产出租后积极协助承租方办理资产交接手续,若发生资产交接纠纷,由我方负责解决;
(7)若标的资产存在优先承租权人的,我方将履行通知义务,包括但不限于通知并要求原承租人按公告的要求办理意向登记手续并参与竞价活动等;
(8)在本次出租活动、《租赁合同》签订及后续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一切纠纷,均由我方自行解决,与“浙交汇”平台无关。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及点击登录查看和“浙交汇”平台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
| 标的状态 | 使用(原租赁合同已于****提前终止) |
| 其他权利情况 | 无 |
| 其他披露事项 | 1、权证相关信息:详见附件1。 2、出租标的现有装修及设施、设备情况:部分固定装修及设施设备。 3、是否办理抵押登记:否。 4、是否设立居住权:否。 5、此次竞租为出租标的租赁权,含室内部分固定装修及部分设施设备。竞租方报名前需进行实地勘察,出租标的实际位置及面积,以现场实地勘察及咨询出租方为准。 6、交房日期:以租赁合同约定为准。 7.项目成交后,租赁合同及相关法律文件的签署仪式,须由意向承租方的法定代表人以及担保方及其法定代表人共同亲自到场进行现场面签。 8.为确保报名材料的真实性与合规性,出租方有权对意向方提交的全部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资质证明、财务数据、资产证明、品牌授权文件、承诺担保函等)进行内容审查与真实性核验,意向方务必确保报名材料上相关人员(包括意向方法定代表人,担保方本人或其法定代表人、股东或董事等)的签字系本人所签,报名材料不得存在代签情形,否则视为意向方自愿放弃本次竞租报名资格。如有必要,出租方可要求意向方的法定代表人及担保方本人或其法定代表人、股东或董事共同亲自到场验证报名材料的真实性;意向方须无条件配合核验工作。若拒绝配合、提供虚假材料或关键信息无法核实,出租方有权取消其报名或承租资格。 9.本公告及其附件所涉及的各项资格条件、执行标准及程序要求,其最终解释权归出租方所有。 |
| 交易条件 | 租金挂牌价 | 600.00 万元/年 | |||
| 是否有保留价 | 无 | ||||
| 权利人是否放弃优先承租权 | 不涉及 | ||||
| 租金支付要求 | 采用先付款后使用的原则,租金每月支付一次,具体以租赁合同约定为准。 | 出租用途 | 商业(主营酒店)。严禁在出租标的内存放易燃、易爆、有毒物品、危险化学品等存在安全隐患的物品。 | ||
| 与交易相关的其他条件 | 1、履约保证金:挂牌成交价的25%。 2、承租方须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自行办妥经营证照、经营许可证、消防许可证等相关证照及手续,并自行完善相关配套设施,如依法需由出租方提供有关资料办理的,出租方协助提供。承租方须在承租前自行对出租标的及其周边环境进行全面了解,并对营业所需的各项审批条件和规定进行充分自核。承租方参与竞租的行为将被认为已作充分的预判和决策,无论因何种原因导致不能获得营业开设审批(包括房屋规划用途和房屋既有结构、设计等因素在内),或后续因为政策变化导致无法继续开设的各项经营风险,承租方承诺独立承担,出租方不对无法履行、投入成本、装修损失等承担任何形式的赔偿或补偿责任。 3、出租标的使用过程中的水、电、网络、通讯、环卫、排污、燃气等费用均由承租方承担。 4、出租标的按移交时现状交付使用,交付时出租方不保证原装修、装饰物、设备设施的完好,不负责原装修的拆除工作。由于本项目房产竣工较早,部分技术资料可能缺失。出租方仅提供现有的图纸等技术资料,出租方无法提供的,承租方应通过现场技术勘察、复核等方法获取,所需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5、承租方承租标的后需进行装修的,装修方案需书面报出租方审核通过后方可进行。 6、本次出租行为所涉及的一切税、费,由双方按照国家规定各自承担。 7、出租标的目前处于使用中,如非原承租人承租,需原承租人腾退后才能签订租赁合同。承租方应理解出租方在清退原承租人工作方面的复杂性,如竞得后15个自然日内交付的按租赁期顺延处理,超过15个自然日的双方协商处理。如自项目成交后第30个自然日内双方仍未签订租赁合同的,项目自动终结,出租方有权收回标的或收回后重新挂牌。如原承租人承租,承租方与出租方应在项目成交后10个工作日内签订租赁合同,如自项目成交后第30个自然日内双方仍未签订租赁合同的,项目自动终结,出租方有权收回标的或收回后重新挂牌。 8、承租方竞得后不得变更签约人。除西楼1-2层、南楼1层、宿舍底层及附属用房外,本项目房产原则上不得转租,转租合同期限和租赁到期日不得超过主合同约定时间,转租后不得二次转租,否则视为承租方违约,具体以租赁合同约定为准。 9、项目装修及经营期间所有的治安、消防、环保责任均由承租方承担。 10、本项目出租方的交易服务费由承租方承担。 11、本次租赁交易中,租赁合同项下承租方的所有合同义务均应当由担保方提供连带保证担保,连带保证担保范围为租金支付、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房屋占用费、实现债权的费用(如诉讼费、律师费)等租赁合同项下承租方全部义务,承租方违约时,出租方可直接向担保方主张全部债权,无需先向承租方追偿,担保方不得拒绝承担担保责任。担保期限为3年,自承租方在租赁合同下的各项合同义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算。承租方必须确保履约担保方在《房租租赁合同》上盖章、签字、捺印提供担保;否则视为承租方根本性违约,承租方所交纳的立约保证金归出租方所有。担保条款具体以租赁合同约定为准。 | ||||
| 租期 | 合同生效之日起至**** | ||||
| 有无免租期 | 无 | ||||
| 承租方资格条件 | 1、意向方应为我国境内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且实缴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100万元(执行标准:需提供验资报告或审计报告)。 2、意向方及其法定代表人、担保方及其法定代表人均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限制消费人员名单(执行标准:以挂牌期间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 3、须提交担保方出具的、合法有效的《承诺担保函》(详见附件2)和签署担保函全过程的完整、未剪辑视频(视频要求能看清担保方本人或其法定代表人、股东或董事面貌、身份证原件和所签署的《承诺担保函》文件内容及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及加盖公章的全过程)。担保方若为法人,担保方的资产合计净值须不低于人民币300万元且上一年度合计营业收入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执行标准:提供《承诺担保函》,上一年度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签署担保函全过程视频)。担保方若为自然人,担保方年龄须在60周岁以下且需提供个人名下未设置抵押、质押等他项权利的资产证明,包括但不限于房产、车辆、银行存款、理财产品、有价证券及股权投资等上述资产的合计净值须不低于人民币300万元)(执行标准:提供《承诺担保函》,身份证,资产证明文件,签署担保函全过程视频)。 4、意向方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须具备累计3年及以上至少一家中高端品牌连锁酒店的运营管理经验。(执行标准:需提供营业执照、租赁合同(或产权证)、酒店现场照片、地图定位、有效的《品牌授权书》或《特许经营合同》等佐证材料,运营酒店需达到美团或同城旅行或飞猪旅行高档型及以上并提供截图)。 5、意向方须承诺因标的竞租产生的任何纠纷均与出租方无关,由意向方自行解决(执行标准:需提交《承诺函》)。 6、意向方报名时需取得出租方出具的《实地勘察证明》。 (意向方最终是否符合条件具有报价资格由出租方确认。) | ||||
| 保证金事项 | 交纳金额(万元) | 180.00 | 交纳时间 | 信息披露期满前交纳。意向方需在保证金交纳截止日17:00前交纳保证金(以“浙交汇”平台保证金订单完成支付为准)。 | |
| 温馨提示 | 因技术、网络等原因,您的资金汇入银行账户后,在“浙交汇”平台-“我的账户”中的到账时间可能发生迟延,请在截止时间前尽早汇入资金。 | ||||
| 交纳方式 | 网上银行;银行转账 | ||||
| 保证金扣除条款 | 1.竞买活动结束后,未被确定为承租方的意向方,且未出现“浙交汇”平台规定应当扣除或不予退还交易保证金情形的,其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竞价活动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无息原路返还至意向方的“我的账户”中。 2.项目成交(即合格意向方被确定为承租方)后,承租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扣除承租方交易服务费后的余额自动转为立约保证金,浙交所在项目成交后:10个工作日内将立约保证金转付至出租方指定账户。 3.如因承租方的原因,导致双方未能按信息披露公告的要求签订合同的,出租方有权没收立约保证金;如因出租方的原因,导致双方未能按信息披露公告的要求签订合同的,出租方应当退还承租方立约保证金。 如交易双方对未能签订的合同的原因存在争议的,交易双方同意浙交所仍按信息披露公告的约定将立约保证金转付至出租方指定账户或按照出租方书面通知函办理,相关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可另行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与浙交所无涉。 | ||||
| 披露信息 | 信息披露期 | 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
|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 信息披露终结。 | |
| 是否自动延牌 | 否 | |
| 延牌情况 | 目前已延长0个周期,已延长0个工作日 | |
| 遴选方式 | 动态报价 | |
| 遴选方案主要内容 | 1、信息披露期:自信息披露起始日至信息披露期满日下午5时整止,期间征集意向方并办理线上报名登记手续。符合承租方资格条件的意向方应在信息披露期满日下午5时(报名截止时间)前在“浙交汇”平台完成线上报名手续并完成保证金订单支付,逾期无效。 2、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合格竞租方,则信息披露终结。 3、信息披露期满后,如征集到一家(或一家以上)竞买方,则按动态报价结果确定成交价和承租方。 |
| 项目附件 | 《报名所需材料清单及说明》.docx 《承诺担保函》(公司).doc 《承诺担保函》(自然人).docx 《承诺函》.doc 《实地勘察证明》.docx 《授权委托书》.docx 《特别事项约定》.doc 《浙交汇意向方报名时所需文本》.doc 《租赁合同样稿》.doc 附件1出租房产明细表.doc |
| 交易机构 | 联系人 | 王女士 | 电话 | **** |
| 传真 | 邮箱 | |||
| 地址 | 浙江省杭州市**** | 网址 | www.zjpse.com |
杭州地铁城市服务有限公司2026-2027年电梯年检服务项目采购补充公告
招标变更杭州20260309
[招标文件]钱塘区泵站自控化改造项目招标文件公示[A3300000090000785001]
招标公告杭州20260309
临平区中心粮库设计采购施工(EPC)工程总承包项目室外安装工程专业分包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杭州20260309
货物采购 —【机电院-嘉通高速公路基础设施数字化转型升级(二期)机电改造项目二标段-识别系统设备采购】变更公告
招标变更杭州20260309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行关于2026年第1期个人不良贷款(个人消费贷款)转让项目转让公告
招标公告杭州20260309
杭州航天电子技术有限公司招标公告(原标题: YH12机加2026-3-09)
招标公告杭州20260309
浙江西子航空制造有限公司冷库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杭州20260309
分谈分签+杭州瑞利超声科技有限公司+CG-Q-2026-015的询价书
招标公告杭州20260309
河庄街道建设村综合礼堂(幸福家园)项目
招标公告杭州20260309
气相色谱仪等一批(WLU-HW-KS-WM-2026-0038)采购公告
招标公告杭州202603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