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雪花啤酒有限公司聊城分公司部分资产(土地使用权、房屋建筑物、构筑物、机械设备、车辆、电子和办公设备)招标公告(原标题:深圳雪花啤酒有限公司聊城分公司部分资产(土地使用权、房屋建筑物、构筑物、机械设备、车辆、电子和办公设备))
全部类型山东聊城2026年03月06日
| 项目编号 | **** |
|---|---|
| 项目名称 | 点击登录查看部分资产(土地使用权、房屋建筑物、构筑物、机械设备、车辆、电子和办公设备) |
| 资产类别 | 房产 |
| 转让方名称 | 点击登录查看 |
| 转让标的所在地区 | 聊城市 |
| 挂牌价格 | 12,438.41万元 人民币 |
| 挂牌期间 | 5 |
| 挂牌日期 | **** |
| 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 转让事项说明 | 1.意向受让方应在信息披露截止日北京时间17:00前(以到账时间为准)向点击登录查看指定账户交纳交易保证金。 2.本项目信息披露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递交意向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认可本项目的资产评估报告、信息披露公告内容并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尽职调查及现场踏勘,对标的资产现状予以认可,期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情况为由退还转让标的或拒付价款,且自愿承担相应风险。 3.信息披露期期满,如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采取协议转让方式成交;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网络竞价(多次报价)方式确定受让方。 4.意向受让方递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即视为对以下事项进行承诺: (1)同意被确定为受让方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实物资产交易合同》,并在合同签署后5个工作日内将除保证金外的剩余交易价款和基础服务费一次性支付至点击登录查看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 (2)同意按照标的资产交付时的实际状况受让标的资产并且完成标的资产的过户、交接; (3)同意本转让标的办理包括但不限于过户等后续事宜所产生的相关税、费由交易双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各自承担,凡国家没有明确规定的交易税费均由受让方承担; (4)同意因转让方须向有关政府部门办理缴纳房产土地使用税、增值税、印花税等完税手续,审核报批时间较长,且不受转让方控制,本方对此表示理解并同意在双方配合办理过户手续的情况下,不追究可能超过《实物资产交易合同》等约定完成过户手续期限的违约责任; (5)同意因包括但不限于购房、购车资格等自身原因导致本次交易无法完成的,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将被全额扣除以补偿转让方的损失; (6)同意标的资产物业、水、电、暖气等相关费用如有欠缴,办理过户手续之前产生的费用由转让方承担,办理过户手续之后产生的费用由受让方承担; (7)已详细阅读并认可本项目的资产评估报告、信息披露公告内容并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尽职调查及现场踏勘,对标的资产现状予以认可,期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情况为由退还标的物或拒付价款,且自愿承担相应风险; (8)本项目所涉资产评估报告等文件所披露的内容仅为交易价款的作价依据,不作为本项目的交割依据; (9)同意北交所在出具实物资产交易凭证后3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价款划转至转让方指定银行账户; (10)同意按照成交金额的2%向交易所支付基础服务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