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澄迈县大丰镇人民政府“大丰镇全民活动中心周边配套设施建设项目(二期)第二停车场”乡村建设规划许可批前招标预告(原标题:关于澄迈县大丰镇人民政府“大丰镇全民活动中心周边配套设施建设项目(二期)第二停车场”乡村建设规划许可批前公示)
全部类型海南澄迈县2026年03月05日
关于澄迈县****
“大丰镇全民活动中心周边配套设施建设项目(二期)第二停车场”
乡村建设规划许可批前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一条的规定,现将澄迈县****
澄迈县****
“大丰镇全民活动中心周边配套设施建设项目(二期)第二停车场”的总经济技术指标为:建筑面积为166.83㎡,总计容面积为166.83㎡。其中地上建筑面积为166.83㎡,地下建筑面积为0㎡,容积率0.01,建筑密度1.45%,绿地率为10.12%,停车位364个。
根据住建部《关于城乡规划公开公示的规定》第十八条规定,为广泛征求相关权益人的意见,现按程序进行批前公示。
公示时间:7个自然日(****至****);公示地点:澄迈县****
联系方式:点击登录查看(联系电话:****);邮箱:****@163.com;邮寄地址:点击登录查看,地址:澄迈县****
附件:“大丰镇全民活动中心周边配套设施建设项目(二期)第二停车场”乡村建设规划许可批前公示(公告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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