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胜县长坪林下经济产业园区道路建设项目(二次)澄清函
全部类型云南丽江2026年03月03日
永胜县****
澄清函001号
一、永胜县****
二、本澄清函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已发布的“招标文件”内容不一致的,以本澄清函为准,若后发出的澄清函与前发出的澄清函内容不一致,以后发出的澄清函为准,请各投标人遵照执行。
三、其余事项不变,给各投标人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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