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亚东县2026年颗粒商品有机肥采购的公告(第二次)
全部类型西藏日喀则2026年03月02日
关于亚东县2026年颗粒商品有机肥采购的公告(第二次)
为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化肥减量化的政策要求,提升土壤质量和农作物产量与品质,满足我县农业生产需求,根据《日喀则市关于做好2026年颗粒商品有机肥采购事宜的通知》文件要求,保障我县粮食生产安全,全面落实粮食安全党政同责,决定进行2026年亚东县商品有机肥采购工作。
一、采购项目名称
亚东县2026年颗粒商品有机肥采购。
二、采购单位及法人
项目法人单位:点击登录查看
项目法定代表人:王维波
三、采购金额及资金来源
按照《日喀则市关于做好2026年颗粒商品有机肥采购事宜的通知》要求,本次采购资金从2026年商品有机肥采购资金分配中列出,预算及最高限价金额为18万元,其中市级财政投入资金13万元,县级财政投入资金5万元。
四、采购内容及清单
采购颗粒商品有机肥约118吨。具体数量可根据中标采购合同中进行调整。
五、资格要求
本次采购供应商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要求。投标人需具有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且有效的 《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采购有机肥性状须为颗粒状,需满足有机肥执行标准NY/T525-2021,具有近三年有机肥出售服务等类似业绩合同或中标通知书,2026年检测检验报告,保障有机肥质量可靠。供货时间在****前到位。
(一)意向单位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经营活动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二)工商营业执照(需具有肥料经营资质)、法人身份证、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三)报价单原件。
(四)信用中国网站信用信息截图。
六、报名期限及文件提交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自然日,并与****开始,有意向参与本项目的单位,请按照要求准备投标资料,并在****将投标资料以密封形式(密封处盖好公章)送点击登录查看,请务必在投标资料正面注明本次投标项目名称、投标方名称、联系号码(若超过规定期限及未按照上述要求递交报价文件,按照弃标处理),法人递交投标资料携带身份证原件,委托人附法人委托书及法人、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拟定3月6日开标。
七、其他
1. 本采购运输费由中标人承担。
2. 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名称: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点击登录查看
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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