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白山森工集团黄泥河林业有限公司森林草原高危区综合治理建设项目监理竞争性磋商公告
全部类型吉林延边2026年0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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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JLHA - CG - ****)
项目所在地区:吉林省,延边朝鲜族自治州,敦化市
一、招标条件
本点击登录查看森林草原高危区综合治理建设项目监理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 35% 招标人为点击登录查看。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新建森林消防专业队营房、车库及机具库 2250 平方米,拆除房屋 936 平方米,配套建设体能训练场及扑火机具晾晒场 10798 平方米及其他营区配套工程等建设内容的监理。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点击登录查看森林草原高危区综合治理建设项目监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点击登录查看森林草原高危区综合治理建设项目监理)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3.1 本次磋商要求投标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具备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含乙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2 投标单位拟派出的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须为本单位在职职工,且无在建工程。
3.3 投标申请人近三年(2023 年 1 月 1 日至今)完成过至少一项同类或类似工程业绩。(取得最低等级资质证书不足一年的企业,招标文件不得将其具有同类工程业绩作为否决条件)
3.4 近三年(2022 年 - 2024 年)具备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当投标人成立日期在 2022 年至 2024 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日期起至 2024 年之间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2024 年以后新成立的公司无财务审计报告的,提供财务状况良好的承诺书)。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本次招标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7外埠入吉建筑业企业应按照吉林省相关要求办理入吉建筑业信息登记后方可参加投标。
投标人的企业资质、配备人员等情况须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得到,并满足项目要求。
3.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9投标人不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详见财库【2016】125号,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查询相关信用记录的网站截图证明)。
3.10拒绝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参与投标。
3.10在近三年(2023年1月至开标截止前一天)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总监理工程师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12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3.13如发现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行为,将移交监察机关和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法严格处理。
3.14本项目磋商活动的每个环节,包括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递交磋商文件、参加开标会、合同签署等过程,经办人必须是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唯一授权的委托代理人,相关文件和表格均应由委托代理人签署,整个磋商过程不得随意更换委托代理人。
3.15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当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开标活动,接受现场身份核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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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08时30分到****16时00分
获取方式:在点击登录查看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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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治理建设项目监理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编号:****
本竞争性磋商项目点击登录查看森林草原高危区综合治理建设项目监理已由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点击登录查看,资金来源为国投和自筹。项目已具备竞争性磋商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竞争性磋商。
2.1 项目名称:点击登录查看森林草原高危区综合治理建设项目监理
2.2 最高投标限价:35万元。
2.3 磋商范围:新建森林消防专业队营房、车库及机具库2250平方米,拆除房屋936平方米,配套建设体能训练场及扑火机具晾晒场10798平方米及其他营区配套工程等建设内容的监理。
2.4 监理服务期限:与建设工程工期相对应(监理合同生效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工程保修期结束为止)。
2.5 建设地点:点击登录查看辖区范围内。
2.6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及吉林省地方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实施细则》的要求。
3.1 本次磋商要求投标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具备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含乙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
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2 投标单位拟派出的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须为本单位在职职工,且无在建工程。
3.3 投标申请人近三年(****至今)完成过至少一项同类或类似工程业绩。(取得最低等级资质证书不足一年的企业,招标文件不得将其具有同类工程业绩作为否决条件)
3.4 近三年(2022年-2024年)具备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当投标人成立日期在2022年至2024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日期起至2024年之间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2024年以后新成立的公司无财务审计报告的,提供财务状况良好的承诺书)。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本次招标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7外埠入吉建筑业企业应按照吉林省相关要求办理入吉建筑业信息登记后方可参加投标。投标人的企业资质、配备人员等情况须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得到,并满足项目要求。
3.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9 投标人不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详见财库【2016】125号,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查询相关信用记录的网站截图证明)。
3.10 拒绝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参与投标。
3.10 在近三年(2023年1月至开标截止前一天)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总监理工程师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12 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3.13 如发现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行为,将移交监察机关和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法严格处理。
3.14 本项目磋商活动的每个环节,包括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递交磋商文件、参加开标会、
合同签署等过程,经办人必须是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唯一授权的委托代理人,相关文件和表格均应由委托代理人签署,整个磋商过程不得随意更换委托代理人。
3.15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当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开标活动,接受现场身份核验。
四、磋商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至****(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00分,下午13时00分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在点击登录查看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凡有意参加投标人,请将以下资料加盖公章的扫描件发送至****@qq.com邮箱获取磋商文件:
(1)营业执照(副本)。
(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或与企业资质证书副本(有二维码的)同样大小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鲜章)的复印件。
(3)总监理工程师的注册证书(启用电子证书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内附电子证书的有效查询网址,信息真伪由评标专家登录其提供的有效网址或扫描二维码标识进行查询确认)。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授权人身份证)。
上述证件若部分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已停止颁发纸质证书,可提供网上查询结果打印件加盖企业公章(鲜章)代替原件。
注:法人授权委托书内容中应包含被授权人联系电话及邮箱,投标人发送资料后须联系代理机构确认是否收到,代理机构在收到资料后与潜在投标人以邮件和电话方式联系,发送磋商文件电子版至各投标人邮箱,法人授权委托书请注明项目名称、标段信息、被授权人、联系电话,未注明信息导致无法取得联系的,后果自负。
4.2磋商文件每套售价500元,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4.3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磋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10时30分,开标地点:长春市****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