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6023浏阳(湘赣界)至株洲高速公路特许经营者招标公告
全部类型湖南长沙2026年02月21日
工程概况:本项目起于浏阳市****
注:项目估算总投资、建设规模、建设工期、技术标准、路线走向等以最终国、省相关部门批复为准。
特许经营期:特许经营期为35年,包含前期、建设期和运营期(含收费期),除因故提前终止外,项目特许经营期限通常不予变更。特许经营期到期日不晚于收费期到期日。其中:
前期:自特许经营协议生效日起至项目开工之日前一日止(计划前期时间为1年,以实际进度为准);
建设期:4年,最终以相关批复为准(自项目开工日起至交工日止),以项目公司取得施工许可,签发开工令,由实施机构确定的开工日期开始计算工期;
运营期(含收费期):自交工日次日起至收费期截止日止,其中收费期以湖南省人民政府批复为准,最长不得超过国家规定的经营性公路最长收费期限。
项目资本金及投融资结构:本项目设定最低项目资本金占估算总投资的20%,全部由特许经营者出资,并符合国家有关资本金管理的相关要求。本项目拟申请交通运输领域重点项目资金11.29亿元(以下简称“重点项目资金”),作为政府投资支持,全部用于建设期投资补助。重点项目资金属于中央财政资金,归政府方所有,不构成政府方的投资承诺,且政府方仅协助申请该重点项目资金,到位金额和时间以实际批复金额和实际到位时间为准,差额部分由项目公司和特许经营者承担补足责任。除项目资本金和重点项目资金外,其他建设资金为债务性资金。项目公司自行承担融资资金的还本付息责任,政府方不对项目融资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
特许经营实施方式:本项目采用“建设—运营—移交(BOT)”方式实施。
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范围为G6023浏阳(湘赣界)至株洲高速公路的特许经营者。中标后,特许经营者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收费公路管理条例》《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组建项目公司,由项目公司对项目的筹划、资金筹措、建设实施、运营管理、债务偿还、资产管理和项目移交等全过程负责,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并在《特许经营协议》约定的特许经营期满后,按照《特许经营协议》的约定将公路、公路附属设施、土地使用权及相关资料等无偿移交给点击登录查看,如国家、湖南省针对经营性高速公路项目移交出台新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招标文件的获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