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港新片区区域化城市综合运营服务(区域二)城市智慧运营平台服务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规定,现就下列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提供相关单位或个人前来投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临港新片区区域化城市综合运营服务(区域二)城市智慧运营平台服务
预算金额:第一年度费用为人民币258.33 万元;第二年度、第三年度费用按照甲方实际需求及双方协商结果予以调整执行
最高限价:第一年度费用为人民币258.33 万元;第二年度、第三年度费用按照甲方实际需求及双方协商结果予以调整执行
采购需求:包名称:临港新片区区域化城市综合运营服务(区域二)城市智慧运营平台服务
数量:1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临港新片区区域化城市综合运营服务(区域二)城市智慧运营平台服务,具体见后附第三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
合同履约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采取一次招标三年沿用、分三个年度分别签订合同的方式实施。服务期限自****起计算,其中第一年服务期为****至****,共计10个月,第二年服务期为****至****,第三年服务期为****至****。
本项目(不允许)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未被“信用中国”(www. 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目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
1、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供应商可于****至****,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北京时间),登录沪港国际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上传如下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
2)、法人代表人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
3)、资格证明文件。
2、获取招标文件其他说明:
(1)招标文件工本费:每包件500元,售后不退。
(2)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供应商须在上述规定时间内报名,逾期不再办理。未按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将被拒绝。
3、沪港国际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系统操作:
(1)供应商注册:
供应商登录“沪港国际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注册(网址:https:****)。
(2)购买标书流程:
系统操作:进入“沪港国际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供应商界面(网址:https:****)—“可登记项目”模块-找到本项目并点击“我要登记”-审批通过后支付文件费—下载《招标文件》。
(3)支付方式:
网上在线支付购买:微信/支付宝扫描支付,转账请在汇款附言上注明招标编号和投标单位简称。
提示:供应商须保证报名及获得招标文件需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因供应商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6-3-4 13:30: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上海市****
开标时间:2026-3-4 13:30:00
开标地点:上海市****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日历天。
六、其他补充事宜
发布公告的媒介:以上信息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上海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通知,请供应商关注。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
联系人:
点击登录查看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上海市****
联系人:陈亚琴、陈怡诺
联系方式:****、****
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亚琴、陈怡诺
电 话: ****、****
附件信息:
临港新片区区域化城市综合运营服务(区域二)城市智慧运营平台服务公开招标采购公告.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