忻州委托加盟店合作伙伴评估引入招标公告(原标题:忻州委托加盟店合作伙伴评估引入公告)
全部类型山西忻州2026年02月15日
本项目为点击登录查看(以下简称:忻州移动)集中评估引入,评估引入主体为点击登录查看。该项目具备引入条件,现进行评估引入公告,具有运营服务能力的供应商均可前来报名。
一、引入说明
(一)引入范围
1、全市大型终端销售商家
2、我公司优秀渠道合作商
3、竞对的优秀渠道合作商
4、专业公司(铁通公司、终端公司等)
(二)引入厅店:
| 区县 | 厅店名称 | 厅店分类 | 委托加盟面积 | 委托加盟租金(元/含税) |
| 宁武 | 忻州**** | 普通厅 | 44 | 40000 |
| 繁峙 | 忻州**** | 核心厅 | 50 | 78000 |
| 五台 | 忻州**** | 优势厅 | 60 | 56097 |
| 定襄 | 忻州**** | 普通厅 | 15 | 30000 |
| 保德 | 忻州**** | 优势厅 | 79.8 | 69846.55 |
| 河曲 | 忻州**** | 核心厅 | 163 | 54333 |
| 宁武 | 忻州**** | 优势厅 | 74 | 52404.8 |
| 代县 | 忻州**** | 优势厅 | 42.58 | 51000 |
| 定襄 | 忻州**** | 核心厅 | 48 | 26163 |
(三)相关费用
加盟商承担其实际营业面积比例的全部租金,房租、人工工资、安保、零星维修等费用。
保证金标准:核心厅单厅履约保证金(含加盟保证金、设备保证金和营业保证金)不低于3万元,优势厅单厅不低于2万元,普通厅单厅不低于1万元。
渠道费用类型和标准按照当前《忻州分公司社会渠道费用政策》执行。
(四)承诺产能及重点业务基准
核心厅:以往月均数据为基础,正式运营后月均涨幅不低于20%
优势厅:以往月均数据为基础,正式运营后月均涨幅不低于10%
普通厅:以往月均数据为基础,正式运营后要保持稳中有升
(五)人员配备要求
原则上要求:营业人员年龄为30岁左右,学历中专及以上,性格开朗、思维敏捷,会说普通话,有较强的的沟通表达和学习能力,同时五官端正、体态协调,穿着得体,整体形象气质佳。
管理团队及后台人员年龄在营业人员的基础上可适当放宽,要求大专及以上学历,具备一定的厅店管理经验和经营分析能力,能够熟练掌握办公软件,有良好的表达和沟通能力。
二、资格要求
具有合法工商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合法的终端、智能硬件等经销资质。
具有开具相关合法发票的能力。
具有通信业务销售和终端销售的从业经验。
企业应合法存续,经营状况应当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被吊销营业执照、财产被接管、抵押、冻结、破产状态,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未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
在业内没有不良声誉。
三、获取评估引入文件及应答文件的递交
(一)报名时间
****-2月19日
(二)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三)文件递交地点
忻州移动分公司4楼
(四)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评估引入文件,评估引入主体不予受理。
四、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引入公告仅在中国移动官方网站(http:****)上发布,引入公告将明确对应答人的资格要求、引入文件的日期和地点、应答、评估等事宜。
五、联系方式
详细地址:山西省忻州市开发区南二巷
邮编:034000
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
联系电话:****
邮箱:****@139.com
六、免责声明
我公司发布本次项目评估引入信息的官方媒介为:中国移动官方网站(http:****)。除上述外,我公司不在其他任何网站、论坛等媒介发布任何评估引入信息,其他任何媒介上转载的、以我公司为评估引入主体的相关信息均为非法转载,均为无效。
评估引入主体:点击登录查看
****
忻州市中医医院2026年2月至12月政府采购意向
招标预告忻州20260214
忻州市中医医院中医药事业传承与发展资金国家中医优势专科建设项目及中医类别全科医生转岗培训项目招标预告(原标题:忻州市中医医院中医药事业传承与发展资金国家中医优势专科建设项目及中医类别全科医生转岗培训项目)
招标预告忻州20260214
忻州市中医医院“中医特色睡眠与心理门诊建设项目招标预告(原标题:忻州市中医医院“中医特色睡眠与心理门诊建设项目)
招标预告忻州20260214
忻州市大气颗粒物组分站运维服务项目招标预告(原标题:忻州市大气颗粒物组分站运维服务项目)
招标预告忻州20260214
忻州市县级和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监测购买服务项目招标预告(原标题:忻州市县级和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监测购买服务项目)
招标预告忻州20260214
山西省忻州生态环境监测中心车辆维修保养、加油、保险服务、印刷费、A4纸招标预告(原标题: 车辆维修保养、加油、保险服务、印刷费、A4纸)
招标预告忻州202602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