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成产品开发能力提升项目(核信分采)招标公告
全部类型北京2026年02月13日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集成产品开发能力提升项目(核信分采)已审批,资金来源为
资金来源为已落实(企业自筹或国拨,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中核(上海) |
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点击登录查看
(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招标人委托,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编号:
****
2.2 项目名称:
集成产品开发能力提升项目(核信分采)
2.3 项目概况: 本项目将系统化导入集成产品开发(IPD)模式,构建集团公司产品与技术 业务分层地图,强化集团研发领域统筹能力和有组织的科研,并从架构、制度、 流程、组织多维度立体构建一套需求牵引的符合集团业务实际、有集团特色的端 到端产品开发管理体系基线。 |
2.4 招标范围(包含标段划分):
本次采购合同,业务范围需涵盖端到端集成产品开发管理体系,按照招标
人要求提供咨询、实施等服务。
2.5 交货地点:
北京市、深圳市、成都市、苏州市及招标人指定地点。
2.6 交货期:
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至 2026 年 12 月 31 日,完成项目范围内的全部工作任
务,并通过甲方最终验收。
2.7 质量标准:
满足技术规格书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资格要求:
资质要求: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依法(登
记)注册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需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组
织证明材料;
财务要求: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提供近三年(2022-2024 年)经会计师事
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至少包括审计正文、资产负债表、现金流
量表、利润表的复印件。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该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
的经审计的会计报表)或投标截止前 6 个月内的银行资信证明文件;
业绩要求:
投标人须提供 2022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至少 3 项集成产品开发(IPD)
咨询服务业绩(需提供合同首页、内容页、签字盖章页,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信誉要求:
投标人自 2022 年起,无失信记录,不得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入失
信 被 执 行 人 , 提 供 查 询 截 图 ; 不 得 被 “ 信 用 中 国 ”
(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提供查询截图;信
誉情况的真实性,以评标委员会现场查询为准。
人员要求: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一名,须提供身份证扫描件和投标人为其缴纳社保的
缴费凭证(投标截止前 6 个月内任意 3 个月)或提供与其签订的劳动合同或其
他证明材料。
其他要求:
无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应满足本公告 3.1 规定的要求,且联合体各方应分
别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的资格认定标准如下:(不适应)。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售价: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集成产品开发能力提升项目(核
信分采)500 元整,售后款项不予退回。 投标人需注在汇款单上注明:“项
目名称缩写及参加的分包”
4.2 发售时间:2026 年 02 月 13 日 23 时 20 分 00 秒—2026 年 02 月 27 日
00 时 00 分 00 秒(北京时间)
4.3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电子版招标文件将在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
子采购平台(https:****)进行发布。潜在投标人在中国核工业
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已经注册的,可直接登录参与本项目投标;尚未在
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注册的,应于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
在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完成在线注册后登录参与本项目投标。
投标人登录后点击“我要参与”,选择要参与的项目(XXXX 采购项目),按照
《供应商操作手册》完成付费后即可下载招标文件(见平台首页服务中心-供应商
服务)。
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将在发售期结束后自动关闭参与入
口,未能按时完成参与、购买招标文件相关工作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与投标。
4.4 其他事项说明:未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有文件
证明下列情形的除外:
(1)作为潜在投标人的办事处或分公司代为购买招标文件的;
(2)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在投标截止前因兼并、重组上市****
致公司名称变化的。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投标文件方式:本次招标为电子招标方式,投标人应通过中国核工业
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上传经 CA 数字证书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其他任何
方式递交将不予接受。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26 年 03 月 06 日 09
时 00 分
在线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前,投标人应当使用投标客户端及 CA 数字证书为
投标文件加密。投标文件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时间递交,逾期递交的、未通
过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进行递交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加
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因投标人的原因导致电子投标文件不能打开
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 次 招 标 公 告 同 时 在 中 国 核 工 业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电 子 采 购 平 台
( https:**** ) 和 中 国 招 标 投 标 公 共 服 务 平 台
(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其它任何媒介转载无效,招标人和中核(上
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均不承担因此带来的一切后果。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北京市****
联系人:/
联系方式:/
邮箱:/
代理机构: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北京市****
联系人:李享
联系方式:****
邮箱:****@cnsc-sh.com
招标文件异议接收方式:招标文件异议接方式:按照《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
台供应商操作手册》-【已参与的项目】-【在线异议】提交异议。
8 其他说明
8.1 投标人须遵守招标人的保密规定。
8.2 对于其它公司利用本公司发布的招标信息进行诈骗的行为,本公司将
不承担任何责任,并保留追究相关责任人权利。
8.3 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方式,投标人须先取得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电子采购平台核发的 CA 数字证书,使用 CA 数字证书制作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
时间前投标人须将投标文件电子版上传至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
台完成投标。如因未能及时取得 CA 数字证书或 CA 数字证书有效性不足导致的无
法正常投标,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如有)不承担任何责任。办理流程参照《供
应商操作手册》(见平台首页服务中心-供应商服务)。
8.4 电子投标详细操作参照《电子采购平台-供应商(公开)全电子》(见
平台首页服务中心-供应商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