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安县关于G7021宁武高速新干至瑞昌(赣鄂界)高速公路新建工程(靖安县段)土地现状调查结果的公告
全部类型江西宜春2026年02月13日
靖安县****
新建工程(靖安县段)土地现状调查结果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江西省征收土地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和征收土地预公告的安排,县****
一、拟征地范围
土地坐落:详见征地内分测量图
二、被征地权属单位
本次拟征收涉及香田乡:石马村、石马水库管理所;双溪镇:大桥村、水产场、生态公益林场实验林场;三爪仑乡塘里村(洪屏新村组);水口乡:灌洲村、水口村;高湖镇:中港村、高湖村、下观村、山口村;璪都镇:小水村、新庄村。
三、调查结果
(一)土地情况
经勘测定界及调查确认,本次拟征地面积共3180.89亩。其中:
1.香田乡:小计208.442亩。(1)石马村:水田42.622亩,林地154.603亩,旱地:0.441坑塘9.612亩,沟渠0.939亩。(2)石马水库管理所:旱地:0.225亩。
2.双溪镇:小计85.392亩。(1)大桥村:水田8.678亩,林地31.58亩,旱地1.097亩,沟渠0.54亩,农村道路2.243亩,公路13.817亩,公园绿地0.986亩。(2)水产场:水田3.175亩。(3)生态公益林场实验林场:林地23.276亩。
3.三爪仑乡:小计5.685亩。塘里村(洪屏新村组):水田3.737亩,林地0.563亩,旱地1.385亩,坑塘1.7亩。
4.水口乡:小计626.317亩。(1)灌洲村:水田75.109亩,林地182.852亩,旱地18.229亩,沟渠1.37亩,农村道路0.202亩,公路1.291亩,坑塘37.514亩,设施农用地1.268亩,公用设施用地0.234亩,河流水面3.18亩。(2)水口村:水田167.355亩,林地80.798亩,旱地20.644亩,茶园2.609亩,果园18.999亩,其他园地1.697,沟渠0.774亩,农村道路2.632亩,设施农用地0.843亩,农村宅基地0.054亩,河流水面2.649亩。
5.高湖镇:小计1423.764亩。(1)中港村:水田197.851亩,林地120.471亩,旱地1.996亩,沟渠0.439亩,农村道路2.216亩,农村宅基地0.061亩,特殊用地0.482亩,水工建筑用地0.039亩,养殖坑塘1.807亩。(2)高湖村:水田254.654亩,林地262.126亩,旱地2.129亩,茶园92.544亩,果园2.697亩,沟渠0.763亩,农村道路2.675亩,坑塘6.045亩,公路9.121亩,农村宅基地0.054亩,水库水面20.763亩,河流水面0.853亩。(3)下观村:水田85.876亩,林地106.751亩,旱地13.11亩,果园0.992亩,沟渠2.359亩,农村道路1.019亩,农村宅基地6.235亩,特殊用地0.052亩,河流水面1.284亩。(4)山口村:水田19.044亩,林地185.905亩,旱地21.239亩,农村道路0.112亩。
6.璪都镇:小计829.59亩。(1)小水村:水田79.234亩,林地155.862亩,旱地6.648亩,沟渠0.151亩,农村道路5.015亩,坑塘0.626亩,农村宅基地2.786亩,公用设施用地0.073亩,河流水面3.812亩。(2)新庄村:水田125.531亩,林地412.056亩,旱地5.091亩,沟渠18.626亩,农村道路1.347亩,农村宅基地0.778亩,公路7.728亩,公用设施用地0.042亩,教科文卫用地1.134亩,养殖坑塘1.547亩,河流水面1.503亩。
(二)农村村民住宅(房屋)、其他建筑物、构筑物及附属设施情况,以协议签订为准。
(三)青苗、树木等情况,以协议签订为准。
四、异议处理办法
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对调查确认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凭相关证据材料在公告期限内口头或书面提出复核申请,对口头提出的申请予以记录。参加调查的单位将予以复核并作出复核结论。
五、公告期限
本公告自2026年 2月13日至****
附件:1.拟征地红线图
2.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确认表(权属、地类、面积)
3.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确认汇总表(青苗、树木等)
联系单位:靖安县自然资源局
联系地点:靖安县****
联系人员:黄小苏
联系电话:****
****
附件1:
G7021宁武高速新干至瑞昌(赣鄂界)高速公路新建工程项目(靖安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