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海河管理中心 天津市海河管理中心食堂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ZYGP20260216)公开招标公告
全部类型天津2026年02月13日
| 点击登录查看 点击登录查看食堂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 项目概况 点击登录查看食堂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天津市河东区国顺道富民河畔家园2号公建一楼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点击登录查看食堂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110.89万元 最高限价:110.89万元 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至****。(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提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制度”的书面声明并加盖公章(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3)提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书面声明并加盖公章(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投标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投标人须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投标人须提供《非联合体投标声明函》。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到 ****,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天津市**** 方式:请在规定时间内到天津市**** 售价:3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天津市****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天津市河东区国顺道富民河畔家园公建225 联系方式:****转80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亚楠、王志娜、孙楠、苏东芸 电 话:****转803 其他附件文件下载 **** |